民俗中的土地

小编:

土地是我们的生命之愿,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我们的祖先自古敬重土地,而且把敬重土地的习惯,留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1、潮汕风俗──潮汕人设置并祭祀土地神十分盛行,遍及城乡每个角落:

潮汕人设置土地神位或庙宇有永久性和临时性两种。永久性的为居民住宅、商店、工厂、车间、作坊等,设立“地主神位”,安放在厅堂或厨房里地下的适当地方。每月农历初二、十六两天定期举行拜祭,俗称“牙祭”。祭品不拘一格,有饭、菜、鱼肉蛋类、水果、饼食等,凡可吃的东西都可作祭品。祭拜时香炉里要插下五支点燃的香,意即为东、西、南、北、中五方的五土神,祭毕要焚化五份纸锭。

街头巷尾与各乡村大多还有建庙宇祀土地神的,称为“福德祠”。庙里大体都立有土地公与土地妈偶像,供人们朝拜。

安葬死人建造坟墓的山地上,也要在每座坟墓同向左侧置“土地之神”或“福神”,勒石竖牌,像配置一座小坟一样。这种土地神只在每年清明或冬至上坟扫墓时拜祭一次。

临时性的为营造新居、工场等建筑物以及修缮必须动土时,不论规模大小,在动工之前,都必须由建筑工人设置土地神位,用五副纸锭、五支没点燃的香一并夹在一段竹杆之中,作为土地神位的标志,进行祭拜,工程完成之日还要备办牲礼谢土地神。

2、甘肃的民间社火表演:

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民间的自演自娱活动。它来源于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立足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远古人们凭着原始思维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尚火观念。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使祭把社火的仪式逐渐增加了娱人的成分,成为规模盛大,内容繁富的民间娱乐活动。

正月十二(3月1日),甘肃天水各个乡镇的社火走上街头,社火经过之处,爆竹声声,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气氛热烈。在羲皇故里天水,起源于我国上古祭祀活动社火最具表现力的是“高台”。“高台”由经验丰富的民间艺人建造,即在汽车或拖拉机上,使用钢筋,布料,彩纸等材料做出各种造型,如假山,树木,动物等,然后按其内容把幼童装扮成故事中的人物,固定在高台之上,少则1人,多者10余人,高可数丈。每个高台均有故事主题,多取材于秦腔戏曲故事,如常见的故事情节有三打白骨精、二郎救母等。“高台”社火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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