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错误”——古汉语知识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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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古汉语时,常常会遇到一些有趣的语言现象。本文列举两例,以飨读者。

一、 通假字——古代文人写的别字

今天,若有人把“智慧”的“慧”写成“惠”,将会被视为别字。但这种写法出现在《列子》等古代作品中则是允许的,还会美其名曰通假字,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通假字的特点是“本有其字却不用,而是临时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值得注意的是,通假字具有社会约定俗成性和历史沿用性,且写通假字的古人一般文化水平都很高,而写别字则是随意的,且往往出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之手。

二、 错位——古典名篇佳句中的成分搭配不当

我们通常是说“酒味醇香,泉水清洌”,而《醉翁亭记》中的表述却是“泉香而酒洌”。依生活逻辑,应该是鸟儿啄食谷物颗粒,而杜甫《秋兴八首》中的表述却是“香稻啄余鹦鹉粒”。类似的情况如果出自普通人笔下,肯定会被认为是成分搭配不当或有悖于逻辑。但是,在欧阳修等名家的诗文里,它却成了一种特殊的修辞格——错位。错位,顾名思义就是句子成分放错了位置。错位最初是为了合乎平仄、队长、押韵的需要而不得已而为之。后来,有些文人常常故意“犯错”,以追求用语新奇,进而提高表达效果。于是,“错位”就成了一种修辞格。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通假、错位等古汉语语法现象,理解时还应该还原其“本来面目”,如“甚矣,汝之不惠”的“惠”应还原为“慧”,“香稻啄余鹦鹉粒”应还原为“鹦鹉啄余香稻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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