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的流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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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来,数百个故事讲到:有一个书生在夜晚读书时,一个迷人的美丽少女来到他的房间,与他相爱。她每日朝逝夕来,书生便越来越虚弱。直到后来,一个道士告诉书生,这美女是个狐狸精,她要吸干书生的精气,以变成狐仙。”以上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W•爱伯哈德在《中国文化象征词典》中关于狐狸精的一段描述,这种描述也非常符合中国人对于狐狸精的一般性理解。动物寓言和童话在世界各地都有流传,以狐狸为主角的动物故事在中世纪欧洲几乎家喻户晓,但狐狸精却是中国的特产。可以说,欧洲此类有关狐狸的童话或寓言,只是“狐狸的故事”,而中国绝大多数以狐狸为主角的故事却是“狐狸精的故事”。“狐狸的故事”和狐狸精的故事”有着根本的区别,因此,我们得先从“狐狸精”这个概念说起。

“狐狸”是人们对一种小型动物比较通俗的称呼,严格分析,则狐是狐,狸是狸,狐属犬科,狸属猫科,二者很不一样,但在语言的具体使用中,“狐狸”这个词专指狐,非指“狐”和“狸”。“狐狸”一词在先秦的典籍中就出现了,意思是“狐”和“狸”,然而古人的动物分类知识却以为狐和狸是同类的动物,因而古语中的“狐狸”其实也是指狐类。《淮南子览冥训》曰:“狐狸首穴。”《白虎通》等书则作:“狐死首丘,不忘本也。”显然以为“狐”和“狐狸”就是同一类动物。这个问题,李建国先生在《中国狐文化》一书中有精辟的辨析。

“狐狸精”一词的出现,比狐狸精故事要晚得多。唐以前大量的狐狸精故事中的主角,并不叫“狐狸精”,甚至也不叫“狐精”,而是叫“狐”、“野狐”、“妖狐”、“妖魅”、“狐媚”、“魅”等等,后世用文言写作的狐狸精故事——如《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等——仍然沿袭了这样的称呼。“狐精”一词的最早出现,是在北宋人刘斧撰辑的《青琐高义》中,此书的后集中有一篇《小莲记》,副题为“小莲狐精迷郎中”。但“狐精”只在副题中出现,正文里并没有,而副题的语言结构和正文有明显的差别,很可能是后人所加,因此刘斧是否使用过这个概念,实在很有疑问。比较明确地使用了“狐精”一词的作品应该是元人辑录的《湖海新闻夷坚志》。书中收录了六则狐狸精故事,其中两则的标题为“狐精嫁女”和“狐精媚人”,后一则故事中“乃知一狐精为怪,断治后无事”这样的句子,基本上可以视为“狐精”一词诞生的明证。鉴于南宋人洪迈编写的《夷坚志》也有多则狐狸精故事,但并未出现“狐精”一词,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词应该出现于宋元之际。

元代以后随着以白话写作的话本小说大量问世,“狐精“的使用也越来越多。如冯梦龙的《三遂平妖传》有:“毕竟严太医如何用药,救得那小狐精否,且听下回分解(第三回)。”“三个狐精行了数日,且喜都遇却晴和天气(第六回)。”“小狐精使乖弄巧(第六回)。”凌濛初的《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九》:“前日假托马小姐的,是大别山狐精。”“小弟今日之事,皆狐精之力也。”“可知也是天意,生出这狐精来。”更加口语化的“狐狸精”一词,也出现在明代小说里:

却不知那妲己已不是真的,是个多年玉面狐狸精,起这阵怪风,摄了美人开去,自己却变做他的模样。

——《三遂平妖传第十五回》

这三妖一个是千年狐狸精,一个是九头雉鸡精,一个是玉石琵琶精。

——《封神演义第一回》

惟有这狐狸精乃是妲己,他就有许多娇痴,又连累了几个军士。

——《封神演义第九十七回》

而且,“狐狸精”一词还开始在日常口语中用以比喻放荡善媚的女子,《金瓶梅》中就有吴月娘骂潘金莲是“九条尾的狐狸精”。由此推断,“狐狸精”的这种使用情况在明代应该是比较普遍了,往后发展,其本义用得越来越少,喻义反而用得越来越多。如《红楼梦》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就说:“唱戏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晴雯临死前也对宝玉说:“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何如一口死咬定我是个狐狸精?”“狐狸精”的这层词义一直沿用至今,在现代的语境中表现得十分鲜活。

“狐狸精”一词出现虽晚,我们却用这个词指称六朝志怪以来许多有关狐狸的故事及其文学作品,是因为这个词反映了中国狐主题故事最本质的特点,因此,得分析一下这个概念的结构。

“狐狸精”是个组合词:“狐狸”是种动物,“精”在这个词中则指由狐狸而变成的人,“狐狸精”这个概念,包含了中国人对动物与人之间的某种转换关系的理解,其中有非常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

《说文解字》释:“精,择也;从米,青声。”就是从粗米中择选出好米来,“精”字最基本的词义乃是纯净的上等米,因此孔子说“食不厌精”。字义引申,则指物之无杂质者,即“精华”。进一步引申,则指人的精神或万物的灵气。“精”字词义的引申过程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但词义越抽象,意义却越重大。比如说人的精神,就是人的根本;而天地之精,也是生成万物的灵气,《庄子》曰:“吾欲取天地之精,以佐五谷,以养民人。”人有精神而物也有精气,反映的是古人的一种世界观,是原始社会万物有灵观念在文明历史时期一种曲折的表现。

人类从自然界分离出来的初期,还不能有效地区分物我,因而以为动物、植物乃至其他一切东西也像人一样有灵魂。爱德华•泰勒、乔•弗雷泽等19世纪杰出的人类学家通过分析大量的材料充分证明了人类的原始社会时期普遍地存在着一个“万物有灵”阶段:

关于人和动物之间绝对的心理差别的概念,在文明世界是如此普遍,但在原始社会却未必能够形成。野兽和鸟对人的呼叫与人的语言似乎相像,而它们的行为也像人那样受思想的支配。人们十分合乎逻辑地设想在野兽、鸟和像人一样的爬行动物身上存在灵魂。

——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

因为生与死、健康与疾病是植物和动物共有的现象,于是把某类灵魂也嫁到他们身上那就十分自然的了……这种灵魂既为植物所共有,也为具有动物灵魂的较高的生物体所共有。

——同上

万物有灵的观念饱含着以下几个要素:一、万物和人一样有着灵魂。二、灵魂可以离开本体而独立存在,也可以进入他物的体内,如人的灵魂可以进入动植物的体内。三、离开本体的灵魂可以变化为其他的东西。弗雷泽在其人类学巨著《金枝》利用了三章文字介绍欧洲等地遗留下来的原始风俗——谷精(即谷物的灵魂)是如何变成狼、猫、山羊、公鸡等动物的。

当中国的方块文字作为文明的重要标志出现的时候,万物有灵的观念已经失去了原始风貌,其思想余绪却流传下来,一直存在于民间。在某种情境之中,人们还会由衷地相信,动物植物以及山川星辰等自然存在物都有灵魂之类的东西——“精”,而这些物“精”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可以变为其他的物体。从早期的使用情况分析,“精”更多地是用于草木山川之类:

汉桓帝时,出游河上,忽有一青牛从河中出,直走荡桓帝边,人皆惊走,太尉何公时为殿中将军,为人勇力,走往逆之。牛见公往,乃反走还河。未至河,公及牛,乃以手拔牛左足脱,以右手持斧斫牛头而杀之。此青牛是万年木精也。

——《玄中记》

这个故事发生于汉代末期,记录的时间当在魏晋之世。就事件本身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怪异的细节,我们很可以认为是桓帝经过河边时,一头野牛正好游到这里出水,冒犯了他。这头牛实际上还很老实,见了何太尉冲过来,就准备逃跑,结果还是被有勇力的何太尉杀掉了。但故事的讲述者却宁愿相信这头青牛是“万年木精”,说明当时人们对此类事物的一种理解。《玄中记》中对树精为羊为牛还有更明确的认定:“千岁树精为青羊,万岁树精为青牛,多出游人间。”

《异苑》则有山精变人的故事:

又孙皓时,临海得毛人,《山海经》曰:山精如人,面有毛。此即山精也。故《抱朴子》曰:山之精,形如小儿而独足,足向后,喜来犯人……

《玄中记》也有同样的认识:

山精如人,一足,长三四尺,食山蟹,夜出昼藏。

帝尧时,有五星自天而霣。一时土之精,坠雨谷城山下,其精化为圯城老人,以兵书授张子房,云:“读此当为帝王师,后求我于谷城山下,黄石是也。”子房佐汉功成,求于谷城山下,果得黄石焉。……

——《录异记》

后魏明帝正光二年夏六月,首阳山中,有晚虹下饮于溪泉,有樵人阳万于岭下见之。良久,化为女子,年如十六七,异之。问不言,乃告蒲津戍将军文显,取之以闻。明帝召如宫,见其容色姝美,问,云:“我,天女也,暂降人间。”帝欲逼幸,而色甚难,复令左右拥抱,声如钟罄,化为虹而上天。

——《八庙穷经录》

后两个故事,分别写土精变成老人和虹精变成女子。如果说《玄中记》青牛的故事,反映是故事叙述者用万物有灵的观念去解释一个事件,那么后两个故事则是基于这种观念所进行的文学创作。

精变物的过程如果进行思维还原,应该有三个环节:甲物-→精-→乙物。但在文学性的叙述中,中间一个抽象的环节显然被遮蔽或整合,于是程序成为:甲物-→乙物。由甲物所变化而来的乙物,就被称之为“精”。“精”的字义经过这样的变迁,又成了一个名词,在后来的口语中就是“妖精”、“精怪”;而由甲物变成乙物这个过程,则被称之为“成精”。

成精是狐狸精故事展开的基本前提,也是中国大量的志怪、传奇、神魔小说的基础。狐狸不成精,则无《任氏传》《青凤》等脍炙人口的名篇;猴子不成精,则无《西游记》这样的巨作;各种各样的禽兽草木不成精,中国的文学和历史就会少去许多流光溢彩。(待定)

成精的观念,包含着一些基本的原则。

首先,这种变化是有条件的,如《玄中记》曰:“千岁树精为青羊,万岁树精为青牛。”《搜神记》曰:“千岁之雉,入海为蜃;百年之雀,入海为蛤;千岁龟鼋,能与人语;千岁之狐,起为美女。”显然都以为,年寿长久是成精的一个基本条件。东汉人王充在《论衡•订鬼》中引述过当时的一种认识:“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人之受气,有与物同精者,则其物与之交。”说明“物老成精”的观念在汉代就已流行了。

王充的这段引述恰好又揭示了成精的第二项原则,即年寿的长短可以决定成精水平的高低。“物之老者”则“其精为人”,老而未到一定的程度,也能变化,但只是“象人之形”而已,并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如果老而又老,则变出的精怪就会具有人也不具备的神通。《玄中记》说狐狸的变化,这层意思也很明确:“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因此,六朝以来的志怪小说记录了很多将成而未成之精:

抚州麻姑山,或有登之者,望之,庐岳、彭蠡皆在其下。有黄连厚朴,恒山枫树数千者,有人形,眼鼻口臂而无脚,入山者见之。或有砟之者,皆出血。……

——《十道记》

江东江西山中,多有枫木人。于枫树下生,似人形,长三四尺,夜雷雨,即长与树齐,见人即缩依旧。……

——《朝野佥载》

都是树精成了人形,但还不能言语,和真人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高水平的物精,具有人的能力,甚至神魔的能力,而一旦原形毕露则会功力尽失,还原为自然物而由人摆布:

太和中,有从事江夏者,其官舍尝有怪异。每夕,见一巨人身尽黑,甚光,见之即悸而病死。后有许元长者,善视鬼,从事命元长以符术考召。后以夕,元长坐于堂西轩下,巨人忽至。元长出一符飞之,中其臂,剨然有声,遂坠于地,巨人即去。元长视其堕臂,乃一枯木枝。至明日,有家童谓元长:“堂之东北隅,有枯树焉,先生符今在其上。”即往视之,其树有枝梢折者,果巨人所断臂也。即伐而焚之,宅遂无怪。

——《宣室志》

这些原则一般都为精变故事所遵循,有时演绎成情节的一部分,狐狸精以“避劫”、“报恩”为主题的故事,多与这几项原则有关。

早期的狐狸精故事中,出现的最多的称呼是“魅”,而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魅,老物精也。”显然,魅被理解为精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狐魅”就是“狐精”。不管称呼如何不同,古人对狐狸精本质的理解,自始至终是一致的。狐狸成精只不过是诸多物精之一,但在历史的发展中却滚裹出比其他精怪故事丰富得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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