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教师自我生命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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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教育理念从浓厚的政治色彩到极端的功利色彩,再到如今的“以人为本”,发展极为艰难。但终于开始真正触及教育的本质了。呼唤人性的回归,关注人文精神的培养,注重人格的完善、人格的发展,教育学生热爱生命、光大生命,发挥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生命质量,已成为当今教育的主题。作为培养人的活动,教育必须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而担当教育之重大责任的教育工作者必须首先是懂得热爱生命,能够光大自身生命与提高自身生命质量的全面发展和人格完善的人。

传统教育中,教师沉浸在“蜡烛”“人梯”“园丁”的融融赞誉声中忍受着牺牲自己的无奈。因为,以往的教育既不关心学生的生存方式及其体验,也不关心教师的生存方式及其体验;既忽略了学生的生命需要,也忽略了教师的生命需要。尽管现在已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但作为教育群体另一方面的教育者却被忽视了。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幸福》一书中将“精神成长”置于“科学获知”之前,真正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诠释了教育的过程,且其“过程”是包括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两方面,也就是说教育者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也在实现着自身“精神的成长”。教师既是学生精神生命的创造者,也是其自身精神生命的创造者,还是教育事业和人类精神生命的重要创造者。教师在成就别人的同时也在成就着自己,不是舍己为人,更不是牺牲,是既为人也为己,为人即为己,为己即为人;不是只眼望别人的成长,而是永远和他的学生们共同成长。教师应努力成为自觉创造自身职业生命的主体.成为充满生命活力的自我主体。

教师生命的意义及价值是在其教育生命的历程中显现并得以成就的。教师要做“蜡烛”“人梯”“园丁”,但不能仅仅是奉献,还要从中获得一种生命成长的体验,一种生命的意义感。试想,如果教师不懂得去体验自身生命燃烧所绽放的异彩;不懂得仰视赏观自己托起的一颗颗新星的灿烂辉煌;不懂得去欣赏自己辛勤换来的满园缤纷与芳醇,不去求得奉献带来的快乐与满足这岂不是很悲哀吗?这样的奉献还有什么快乐可言?又有谁会长久地欣欣然于这样的付出呢?

生命体现一种表达方式,她不是无为而是有为,不是被动而是主动,是向往快乐,崇尚幸福,期盼意义和创造价值。任何的生命都只会在积极的生存方式和体验中萌生与绽放。教师作为生命的个体,也应该主动地在教育过程中心存对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体验的期盼。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生命实践活动及其属性的感受和体验,是人评价和取舍一切事物又其活动的最终价值尺度。人所具有的“感觉”、情欲”、“意义感”、“美感”,是人生存的内在动力和根据。传统教育中,我们大多地忽视了教师自身的体验和感觉,因此也就少了“情”和“爱”的获取与注入,而以单纯的“责任”来诠释教师职责的全部,于是便有了视“只求奉献不思索取”为崇高追求的理念,久而久之“奉献者”的心理渐渐地产生了一种被尊重的内心需求,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一种对“师道尊严”的渴望。但这种奉献式的教育对于受教者而言是一种个性的压抑与泯灭,而对教育者自身而言更不乏是一种残忍与悲哀。

“教师”,已不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应成为生命存在的一种形式。教师要善于从师生共度的生命历程中获得一种生命的体验与满足,一种生命的创造与成长,感受与学生共同成长的快乐,得到生命的一份满足和升华。教师自身的生命价值与意义也要在其中得以体现和延伸。总之,教师,不仅要点燃学生的生命之火,也要点燃自己的生命之火;教师,应该是一种使人类和自己都变得更加美好的生命存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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