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家的高中母语课程标准的框架结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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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是保证高中语文教学质量的最基本目标,同时又应是对优秀的承诺。课程标准力求明确界定可以预期的学习结果,阐述学习的内容。而这预期的结果应是可观察的,因此,标准也是评价的尺度,具有公共性、可完成性、可评估性。以标准为基础的课程改革,也称为标准本位教育改革。

内容标准:具体回答学校应该教什么,学生应该学什么。

评价标准:也叫达标标准。具体地陈述在阶段性学习结束时,学生应该学到什么。

大体上可以将美国的“课程标准”理解为内容标准,将其“评价手册”和“学习调查与评量”理解为评价标准。英国和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课程标准里,内容要求与达标要求均在一起。瑞典语的课程标准中,有总体目标,也有分门瑞典语课程目标,还有各门瑞典语课程的三个等级评定标准。三个等级分别为:通过、以优秀成绩通过、以特别优秀成绩通过。

由于各地必修课、选修课的开设情况不同,课程自主权、学分计算方法有别,各地高中阶段的课程结构有异,高中母语课程标准框架差别就比较大。

以下简要介绍几个国家高中母语课程标准的大体框架。

1.芬兰的高中母语课程

芬兰高中以课程的高度选择性著称于世。芬兰的高中没有固定的年级,学生根据自己制定学习计划选择课程,因而也没有我们所理解的“班级”概念。芬兰将高中每学年分为五、六个学段。1993年芬兰政府颁布的《高中学校课程计划》,规定了每个学科的必修课程数量,1994年颁布的《高中课程框架》又具体地规定了每个学科开设的必修课程。高中的学习内容分为10门“学科”(Subject,有的译为科目),分别为(1)母语、(2)其他国民语、(3)外语、(4)数学、(5)环境与自然科学、(6)人类价值与信仰相关学科、(7)心理学、(8)历史与社会科学、(9)美学、(10)体育与健康教育。每个学科又包括若干“课程”(Course,有的译为学程),具体分为“必修课程、专门化课程、应用课程”三种,专门化课程对应于每一学科,相当于“限定选修课程”,应用课程相当于“任意选修课程”。每门课程相当于38学时,他们的一个“课程”容量比较小,大致相当于我们的“模块”或“大单元”。其中,必修课程:占全部课程的60-65%。选修课程:占全部课程的35-40%,其中限定选修课程不少于13%,任意选修课程不超过22.7%.

芬兰的母语包括芬兰语、瑞典语和拉普语三门语言。芬兰语和瑞典语都是官方语言。这样,芬兰语对母语为瑞典语的学生,或者瑞典语对母语为芬兰语的学生来说,既不是母语也不是外语,所以称为“其他国民语”。

芬兰语作为一个学科包括以下6门必修课程(占全部必修课时的12-13%,占全部课时的8%):

l 语言作为获取和传递信息的工具;

l 从艺术到自我表现;

l 文本的建构与解释;

l 语言的力量;

l 文学作为同时代的镜子;

l 语言、文学与认同。

芬兰的“专门化课程”可以是学科领域必修课程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延伸,也可以是新设的课程。《高中课程计划》规定了每个学科专门化课程最低数量。“应用课程”属于学校开发和实施的课程,是学生的任选课程。其中可以有为移民学生开设的用芬兰语或瑞典语讲授的课程,用学生母语开设的课程等。在整个高中阶段的全部75门课程中,必修课程45-49门,专门化课程至少10门,其余课程可从应用性课程中选学,学生选择空间较大。

2.瑞典高中母语课程标准

.瑞典全国教育委员会2001年7月出版的《学习计划手册:高中的学习计划目标、结构、核心学科和课程目录》中关于“瑞典语A”的目标阐述:

·能够以对当时的场合和受众适宜的方式用言语和写作表达观点、经验和评论。

·能够用言语和写作表达对学生自身和他们选择的学习定向具有重要意义的条件和知识。

· 能够理解与学生自身、他们选择的学习定向以及他们作为社会公民角色相关文本的基本内容。

·能够参与具有不同目的的谈话和讨论,能够以对当时的场合和受众适宜的方式面对一组人发言。

·能够对来自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文化的非小说类纪实作品和文学文本提出他们的思想和看法,作出自己的评价。

·熟悉反映各个时期对人们有重大影响的某些众所周知的神话和文学主题(作品)。

·能够将语言结构和语言使用的基本规则付诸应用,能意识到口语和书面语之间的差别。

·能够从图书馆和数据库获得信息和知识,并对此作出评价,形成自己的观点。能够用计算机写作和交流。

·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和选择的学习定向在瑞典语学科某一领域深化自己的知识。

3.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英语教学大纲

英语课程的设置分4个关键阶段提出目标要求:

1阶段

5—7岁

1—2年级

2阶段

7—11岁

3—6年级

3阶段

11—14岁

7—9年级

4阶段

14—16岁

10—11年级

学习大纲从“说与听”、“阅读”、“写作”3个部分提出学习要求。

每个部分从“范围”、“主要技能”、“标准英语语言学习”3个方面提出要求。

英语学科规定了8级水平标准(外加特殊表现级),分别描述学力水平的具体表现。

4.韩国的高中母语课程

韩国自1954年至1997年,连续进行了七次课程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韩国的高中课程类型大体有三种:普通高中(主要任务是向高等教育机构输送生源);职业高中;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并设的综合高中。此外,还有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科学高中等。各种高中的课程有所不同。

韩国的“国民共同基本课程”设定了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一年级,具有一贯性的课程体系。国民共同基本课程体系分为:“学科课程”、“特别活动”和“能力培养活动”三个领域。高中一年级的学科课程有10门,“国语”、“外语”、“数学”三门的学时相等。“能力培养活动”可以是学科特别活动的补充和深化。“特别活动”由自治活动、适应活动、开发活动、服务活动、例行活动组成。

高中二、三年级则实施以“选修为中心的一般高中课程”,建立了以选修课目为主的课程体例。高中二、三年级的选修领域有8个(语文、数理、外语、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实业、艺能体能),其中“语文领域”有:国语1、2、3、4,作文,书法,汉文1、2,韩国古典文学,韩国现代文学1、2,世界文学1、2等。

高中二、三年级的选修科目分为指定选修和自由选修两种。在高二、三年级总课时数中,由市、道教育厅指定的选修科目占30%,由学校指定的占20%左右。自由选修约占总课时的50%,学生按自己的能力、兴趣和出路自由选修。

韩国的“国语”作为基本学科,其教育内容由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国语知识与文化六个领域组成。具体目标是:

l ·熟悉有关语言活动和语言文化的基本知识,能在多样的国语使用环境中灵活运用;

l ·能熟练、正确、有效地使用国语的原理,能批判性地理解多种国语类型的过程与资料,把思想和情感创造性地表现出来;

l ·培养对国语的兴趣,能不断地探求国语现象,为国语的发展和创造国语文化做出贡献。

在高二、高三的选修课程中有国语生活、演讲、读书、作文、文法、文学等课程。

·国语生活:旨在学习国语的基础上,扩展国语使用的实践能力。主要内容有“国语与我们的生活”、“国语生活的实践”、“国语生活与国语精神”三个方面;

·演讲:演讲的本质、演讲的原理、演讲的态度;

·读书:读书的本质、读书的原理、读书的态度;

·作文:作文的本质、作文的原理、作文的态度;

·文法:语言与国语、国语常识、国语修辞;

·文学:文学的本质、文学的需要与创造、文学与文化、文学价值化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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