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地构建语文课程评价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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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查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在当前的语文课程改革中,构建一个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云城区是省级课改实验区之一,语文新课程已实施了两年。纵观两年来我区语文的课改实践,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由于评价制度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区语文课改的深化。教材虽然是新的,但评价模式还是老一套,这还不是“穿新鞋,走旧路”!

要把我区语文课改引向深入,必须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构建一个语文课程评价新体系。下面简单谈谈本人的一些设想。

根据《语文课程标准》“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的评价建议,拟从三个方面去构建我区语文课程评价新体系。

一、“六要素”的能力测评

“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是《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语文素养是一种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养。《语文课程标准》中谈到:学生应该“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培养语文能力的基本途径是大量的语文实践活动。但是,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培养是具有阶段性和层次性的。第一学段的学生对阅读和习作能力的要求自然与其他学段不同;第二学段的学生对听、说的要求也不同于第三、第四学段。换言之,各个学段各个年级的学习重点、能力培养重点应各有侧重。因此,我建议把学生的语文能力素质分解为听话、说话、朗读、写字、阅读、习作六项来进行测评。

二、“四结合”的测试模式

“四结合”即分项检测与综合考查相结合,形成性测评与终结性测评相结合,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

分项检测与综合考查相结合。分项检测指在平时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六种语文能力进行经常性检测,以反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能力发展情况,掌握学生各种单项能力的发展水平。很明显,分项检测指对学生进行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价。分项检测可采用等级制记分法,把学生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采取等级制原因有三:一是因为学生的能力发展是一个层次递进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分数叠加的过程;二是形成性评价主要在平时的训练及活动中进行,是完全公开的。采取等级制,能淡化学生的分数意识,减轻由于“一分之差”给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三是全班学生的一次评价可能历经几次训练,且是自评、互评、组评、师评相结合。采用等级制,更能保证评价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分项检测目的在激励学生自我体验学习过程,实现自我分析,优势迁移,促进发展,有针对性进行自我提高。综合考查分阶段综合与期末综合两种形式,反映学生经过一个阶段或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语文能力总的态势,属于阶段终结性评价,可采用百分制记分法。

形成性测评与终结性测评相结合。传统的语文考试,只重视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要想全面、正确地评价学生语文学习的情况,并有效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必须重视对学生语文学习过程的评价。因此,我建议采用形成性测评和终结性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来综合评价学生的语文素质。终结性测评主要运用于期末综合考试,全面评定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口头语言、书面语言等各方面语文能力的基本态势。而上面所述的平时在学习过程中对学生的语文能力进行的专项检测就属于形成性测评。如“写字”一项。在语文教学中,训练学生写字能力有两个途径:一是在写字课上,二是在每篇课文的识字教学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学生写出来的字,还有学生识字写字的方法、速度、兴趣、习惯等。把这些纳入评价的范畴,既关注结果又重视过程,这样评价既真实又及时,不但促进了学生的主动发展,情感、态度也得到了培养。

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因此,学生的口头能力与笔头水平一样重要。只有口试与笔试相结合,才能全面地检测学生的能力水平。我建议在平时的能力专项检测中,说话与朗读两项的检测可以通过口试的形式进行。期末综合考试,也可以分口试和笔试进行。口试内容可定为“口语交际”,综合考查学生的听话、说话和交际能力。

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学生是评价的对象,也是评价的主体。为了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评价对象的主体作用,我建议把过去单一的教师评价改为学生自评、同桌互评、小组评议和教师评价相结合,让学生参与测评全过程,变单纯的被动应检为主动交流、共同发展的过程。学生评价主要是运用于最能发挥教育功能的形成性测评之中,且在评价之前,教师先讲明该次检测的目的,并提供明确、简短的评价标准,让学生有章可循,提高测评质量。至于终结性评价,我看还是以教师评价为主。

三、“三板块”的素质综合评价

“三板块”的素质综合评价是指通过“平时专项检测”、“阶段综合考查”和“期末综合考试”这三大途径获取评价信息,再分别以0.3、0.3和0.4的权重进行处理,对学生的语文素质作出的综合评价。

“平时专项检测”分听话、说话、朗读、写字、阅读、习作六项,以形成性评价为主。“听话”能力主要从听写、听述、听答、听记、听辩等方面进行检测;“说话”能力主要从课堂发言的情况、说话活动课上的表现以及日常口语交际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测;“朗读”能力的检测内容是朗读课文、背诵课文、朗读课外读物等;“写字”能力可以在写字课上的专项训练和平时课堂的作业书写中进行测评;“阅读”能力是综合理解能力、浏览捕捉信息的能力、良好的阅读习惯和兴趣等方面进行测评;“习作”能力从课内习作、文章修改能力、周记、日记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实施测评时,要注意留给学生进取的空间,鼓励成绩不好的学生加强训练,允许自愿再测,记下最为满意的成绩,充分发挥形成性评价的作用。

“阶段综合考查”有点儿像平时所说的单元测试,不过要大大减少次数,一个学期一般只进行两到三次的考查,当然命题要进行改革。阶段综合考查试卷,可分“听力检测”、“语言积累”、“语言理解”、“语言运用”等几个部分,侧重考查学生的能力。命题时要注重与生活的联系,注重学科间的沟通,注重创新意识的激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发展。在题目的表述上,语言要富于情趣,能激发学生的阅读与探索欲,让学生体现出“考试是一种新的学习”。

“期末综合考试”可分口试和笔试二项,各以40%和60%的权重计算成绩,对学生的语文能力进行终结性评价。口试内容可采用“口语交际”,结合考查学生的听话、说话、交际能力。各年级教师可根据该学期口语交际训练重点及该年级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要求,拟定A、B、C、D难易同等的四份考题,为学生创设具体的交际情境,于期末笔试之前,定下时间,各年级学生统一进行口试。学生可从四份考题中抽取一份,自找对象进行短时间的准备后在预设的情境中进行交际,教师要以鼓励性的语言作简要的小结,并当场给予评分,从学生交际时倾听、表达、应对、态度等各方面作出较为客观的评价。笔试的试卷可分“积累与运用”、“阅读”、“写作”三大部分。题型要灵活多样,且要兼顾班中各个层次的学生。

总之,评价作为新课程体系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必须突出其发展性功能,一切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孩子的成长,语文课程的评价体系也毫不例外。让我们广大语文教师共同努力,积极稳妥构建语文课程评价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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