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异读”成为一种教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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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异读成为一种教学现象作者、读者与文本之间,向来有着极其微妙的关系。我们可以说,一切阅读对于作者的创作原意而言,都是误读;我们还可以说,作品问世之后,“作者已死”,读者通过阅读完成对作品的独特诠释。然而,当作者、读者与文本之间出现了一个特殊媒介——教师,当作者、读者与文本之间需要以教学达成沟通时,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

时下,易中天“品《三国》”或于丹“《论语》心得”正在被热议甚至被诟病为“误导读者”。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对作品的新异解读尚不涉及“教学”这一功能,他们只代表个人的看法或见解,就已经被质疑与非议。相比较而言,教师怎样进行阅读教学对学生理解文本就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语文课程标准的这一规定以发展学生的个性为出发与归宿,为学生创造性解读文本的“合法性”扫平了障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生发文本。当前,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异读现象屡见不鲜,其原因与表现形式也不一而足:教师放手让学生随意解读课文,学生在没有理解原文的情况下任意发挥……其中的一些现象是新课程之前就已然存在的,一些是伴随着新课程教学方式改革而出现的。这些现象反映了教师们在对语文课堂教学目标的达成,语文学科的性质等方面的理解上存在一定偏差,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

在语文教学中如何对待文本?教学中如何正确理解“三维目标”和达成教学目标?如何在教学中实现语文学科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欢迎对这些话题有兴趣、有体会、有话想说的老师们参与到我们的讨论中来,共同为推动语文课程改革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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