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教学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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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是产生于建安时期(公元196年—219年)的一首民歌。它长期流传于民间,不断为人增饰,经六朝而写定,后被徐陵编入《玉台新咏》。从它问世以来,一直被人广为传诵,是我国古典诗歌中不可多得的光辉篇章,是长篇叙事诗的杰出代表。因为时代原因,学生对于这篇课文的学习、欣赏存在一些难以把握的地方。

对这样的名篇杰作,教学时,除要讲清字句借以培养学生阅读文言文能力外,对其思想艺术也应认真加以分析。诗歌的思想艺术,可讲之处很多,而学生往往在以下几点上理解不深或不准,从而影响到对全诗的理解。当然讲解时也不宜回答问题式地孤立进行,而是要在分析诗歌的思想艺术性的过程中,适当地予以注意。

一、焦刘为何轻易自杀?是否太软弱了?

其实,焦刘的自杀,正是题旨之所在。作品正是通过焦刘的婚姻悲剧,揭露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度的罪恶,歌颂焦刘忠于爱情的崇高品德和不屈于封建势力的反抗精神。

刘兰芝从小教养很好,知诗书、懂音乐、能织布、会裁衣;与焦仲卿结婚后,侍奉婆母,甚为恭谨,织布劳作,十分勤快;夫妻相处,更是情深意笃。然而,这样一个本来无可挑剔的女性,竟然命运是那样悲惨!这样一对恩爱夫妻,竟落得双双自杀的结局!

是他们轻生吗?是他们软弱吗?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分析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关于这一点,诗中表现得极为明确,那就是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迫害。这一点,正需要引导学生深入理解。这首诗,对今天的青年来说,是认识“封建礼教吃人”的极好的感性材料。

在封建社会中,女子的地位极其低下,命运极其悲惨。封建礼教规定了严格的清规戒律,来维系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所谓伦理纲常,来束缚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如《大戴礼记·本命篇》就明文规定了对妇女的“七去”(又名“七出”)条款:“女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这无异于法律。所以,尽管刘兰芝的行为本自“无偏斜”,焦母只要随便找个借口,如说“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愤”,“吾已失恩义”之类,便算“不顺父母”,便可把刘兰芝逐出家门。

父母之命,在“以孝治天下”的封建社会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这就是造成焦刘悲剧的根本原因。焦仲卿面对这样冷酷的现实,首则以“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带有威胁意味的话恳请母亲宽宥,继则以“卿但暂还家”,“不久当归还”来以退为守,图谋他日重得团圆。但在强大的封建势力面前,他的愿望无情地被粉碎了。同样,刘兰芝的蒲苇磐石之约,刘兄可以任意践踏。兰芝无父,兄长即家长。所以当刘兄逼嫁时,兰芝也唯有表示“处分适兄意”而已。诗中的这些情节,有力地揭露了封建势力的凶残。

在强大而毫无人性的封建势力面前,焦刘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只有听凭家长的摆布。但这并不反映他们性格的软弱。相反,他们却以他们的时代可能采取的方式给予封建势力以坚决的反抗,那就是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这一行动,一则是为了实践他们“黄泉共为友”的初约,一则是为了冲破家长的安排而采取的英勇的挑战。他们对自己的信念,坚贞不渝;对家长的意图,宁死不从。难道这不是一种反抗精神?不是性格坚强的表现?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眼光来要求古人。也正因为如此,虽被封建势力所吞噬,但他们却赢得了人们的无限同情,“时人伤之”,对他们的悲剧命运和反抗精神予以深情地咏叹和颂扬,甚至以神话式的结尾来寄托人们美好的愿望。

二、开头什么意思?结尾有无迷信色彩?

诗歌的艺术性很高,可讲之处很多,如叙事真切,情节曲折,故事完整,人物鲜明,语言朴素等等。明胡应麟在《诗薮》中称赞说:“《孔雀东南飞》,质而不俚,详而有体,五言之史也。”并誉为“古今绝唱”。所谓“五言之史”,是说它象史传文学一样叙事真切;所谓“详而有体”,是说它刻画人物入微,材料安排组织得当;所谓“质而不俚”,是说它语言朴实而不粗俗。这一评价,确实抓住诗作的一些特色。这些优点,完全可以引导学生学习借鉴,但诗的开头和结尾,更具有民间文学的特色。这些手法,学生接触比较少,尤其需要讲一讲,引导学生正确欣赏,以免产生上面提到的那种误解。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这样的开头,是民歌惯用的起兴手法,《诗经》中有大量的例子。所谓“兴”,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这种手法运用得当,除一开篇就会渲染出某种气氛和情调外,还能启发读者的联想和想象,增强诗意。关于本诗的开头,闻一多举出《艳歌何尝行》(前几句为“飞来双白鹄,乃从西北来。……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襄阳乐》(前二句为“黄鹄参天飞。中道郁徘徊”)等篇,解释说:“以上大旨皆言夫妻离别之苦,本篇惟易‘鹄’为‘孔雀’耳。”①用孔雀、天鹅(鹄)、鸳鸯之类生有定偶的美禽来喻指夫妻情笃,是民间文学中常见的表现手法。本诗用孔雀徘徊眷顾的情景来起兴,正是用了这种手法。

诗在结尾时,写了焦刘墓地上梧桐松柏,枝叶交错,鸳鸯悲鸣其中的情景。这也是民间文学的常见手法。它根植于人民的美好愿望。死者生前惨遭不幸,这自然已是无可奈何,于是人们希望他们身后再得团聚,借以寄托祝福,表示同情。如晋干宝《搜神记》中记载的关于韩凭夫妇的故事,就是一例。宋康王霸占韩凭妻何氏,致使韩凭夫妇双双自杀。但“宿夕之间,便有大梓木生于两冢之间,旬日而大盈抱。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感人。”后世的梁祝化蝶故事,应该说也是和这类传说一脉相承的。神话传说故事与宣传迷信,完全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应予区别对待。

三、刘兰芝那么阔气,经济地位如何?

诗歌中刘兰芝在离开焦家前,对她进行了精细的铺张的描写,用意何在?其实铺张的手法(即带有夸张性的铺展开来的叙述),也是民歌中常见的手法。如《羽林郎》中写胡姬,《陌上桑》中写罗敷,为了突出主人公的美,便以夸饰的笔触极力描绘她们的装束打扮,这只是为了增强艺术效果,决不能以此论证她们的经济地位。本诗也是如此:为了突出刘兰芝的深情,写了她留下的箱奁的华贵;为了突出她的美丽,写了她告别时妆梳的精妙;为了突出她不为富贵所动,写了太守家迎娶排场的豪华;为了突出她的精干,写了她裁制嫁衣之快等等。这一铺张手法的运用,有力地增强了诗的艺术效果,同时,也是人民美好理想的一种体现。关于这一点,也应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不宜看成是纯粹的写实,从而论断她的经济状况。

四、刘兰芝是一个弃妇,为什么被尚未婚配又才貌双全的县令与太守的儿子先后争着聘娶?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从民俗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解释。刘兰芝被休回娘家寡居,先后有县令和太守上门为其子求婚。县令的三公子“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太守的五公子“娇逸未有婚”,这些官宦子弟才貌双全,为什么要娶一个弃妇呢?许多人对此不解。这是因为不了解两汉婚姻观念而造成的疑惑。两汉之时婚姻较自由,既有结婚的自由,又有离婚的自由。梁鸿孟光举案齐眉的故事是历史上的一段佳话。据《后汉书·梁鸿传》记载,梁鸿有才,许多达官显贵欲与之结亲,鸿均不允。而同县的孟光,貌黑而丑,体肥壮,年三十尚未嫁人,她却非贤如梁鸿者不嫁。梁鸿知道后,立即礼聘孟光为妻。这说明汉时的婚姻虽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青年男女尚有一定的自由。这一点从刘兰芝拒绝县令之子的求婚之事也可看出。

汉时离婚也较自由,而且女子婚后若对丈夫不满意,也可提出离婚②。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一诗中说“会稽愚妇轻买臣”,用的是西汉名臣朱买臣的典故。据《汉书·朱买臣传》载,买臣未宦时,居会稽打柴为生,担柴售卖时却手不释卷诵读不已而遭路人讥笑。其妻因此羞愧,劝而不听,买臣反放声诵读。其妻便要求与之离婚。买臣劝妻再等十年,到五十岁时他必富,但妻子坚持离婚并改嫁,因而李白讥其妻为“会稽愚妇”。这说明汉时在离婚问题上,女子也有一定的主动权。

汉代寡妇改嫁也比较自由,而且对寡妇少有歧视之意,这也许是中国历史上对待寡妇最具人性的时代了③。据史载,西汉开国功臣陈平之妻,系富人张负的孙女,此女曾5次嫁人,丈夫均死,陈平是她的第六任丈夫,但陈平却欣然娶她。不仅民间对寡妇无歧视、无忌讳,皇宫选后、妃时也对此毫不在意。王皇后是汉武帝之母,汉景帝之后,在她入宫前曾嫁金王孙为妇。王皇后之母占卜时得知女儿日后有大富贵,便逼女儿离婚,再送入景帝宫中,后得宠封皇后。其实王皇后之母也系改嫁,其母名臧儿,臧儿先嫁王仲生王皇后,王仲死后改嫁到田家,生田氏兄弟。这样,我们便可以对《孔雀东南飞》中县令、太守之子求婚之事释然了。

弄清了以上几个难点,对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一部不朽的作品,更好地了解那个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和时代特征有莫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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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闻一多《乐府诗笺》

商务印书馆

1982

②③

韩养民,张来斌《秦汉民俗》

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7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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