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版八年级语文上册教案之《辛劳的蚂蚁》《走向虫子》

小编:

一、教学目标

(一)语文基础知识目标

1. 生字

拭去shì 蚱蜢zhàměnɡ 蹭到一边cènɡ 豌豆wān

扬镳biāo 卸下xiè 褒扬bāo 顶巅diān

痒yǎnɡ 蜣螂qiānɡlánɡ 土坷垃kē 一轱轆ɡūlu

2. 多音字

3. 词语

莫名所以:说不出原因来。

欺世盗名:欺骗当时的人,窃取名誉。

鹅卵石:日常生活中常见到的曾被水反复冲刷磨去棱角的椭圆形的光滑如鹅卵的石头。

浏览:粗略地看。

二码:英美长度单位。一码等于三英尺,合0.9144米。

雷同:随声附和。也指相同。

蚱蜢:昆虫,似蝗而小,农作物害虫。

痴呆:呆笨的样子。

若有所思:好像在考虑着什么的样子。

分道扬镳:原指分路而行,后比喻因目标不同而各走各的路。扬镳,驱马前进。

多情善感;重情谊,容易被感动。

犹豫;疑惑不决。

未雨绸缪:下雨之前赶快修房补屋。比喻事先做好准备。

悬崖勒马:在将要掉下悬崖之前,勒住了马。比喻在最危险的时候,翻然醒悟。

蜣螂:昆虫,吃动物的尸体和粪尿等,常把粪滚成球形。

土坷垃:土块。

4. 作者

马克?吐温,(Mark Twain l835~1910)美国作家。本名塞谬尔?朗赫恩?克莱门斯。马克?吐温是其笔名。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徒。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的早期创作,如短篇小说《竞选州长》(1870)、《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1870)等,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嘲笑美国“民主选举”的荒谬和“民主天堂”的本质。中期作品,如长篇小说《镀金时代》(1874,与华纳合写)、代表作长篇小说《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1886)及《傻瓜威尔逊》(1893)等,则以深沉、辛辣的笔调讽刺和揭露像瘟疫般盛行于美国的投机、拜金狂热,及暗无天日的社会现实与惨无人道的种族歧视。《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通过白人小孩哈克跟逃亡黑奴吉姆结伴在密西西比河流浪的故事,不仅批判封建家庭结仇械斗的野蛮,揭露私刑的毫无理性,而且讽刺宗教的虚伪愚昧,谴责蓄奴制的罪恶,并歌颂黑奴的优秀品质,宣传不分种族地位人人都享有自由权利的进步主张。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

(二)学习目标

《辛劳的蚂蚁》

1. 知识与能力:

①积累词语,掌握重点字词的读音,字形及词义,并学会运用。

②朗读文章,感知内容。

2. 过程与方法:

①学习风趣幽默的写作风格。

②品味作者简练生动、准确传神的语言特色。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理解课文运用幽默的笔调,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不用头脑思考,不理解自己的命运,更无法掌握自己前进的方向的人的思想。

《走向虫子》

1. 知识与能力:

①掌握本课中的生字词

②能用简洁的语言复述故事

2. 过程与方法:

①体会“虫子”的形象意义,把握文章主题

②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感受作家习作风格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品味五彩缤纷的生命世界,反思自己:我们每天应该如何热爱生命、享受生命。

二、教师建议

我们已经学过南帆先生的《蚂蚁》。它自以为幸福无比,但是在居高临下的人看来,幸福是十分不可靠的,就在它得到一点食物乐不可支之时,致使它毁灭的危机随时可能爆发。这里的蚂蚁,显然是南帆充满理性智慧的心灵反照。马克·吐温的蚂蚁,显然是另外一种心灵的反照。这个美国作家笔下的蚂蚁,另有一种针对性。他指出,在人们的头脑中对于蚂蚁,有一种现成的共识,就是十分辛劳。的题目,就是《辛劳的蚂蚁》。但如果和世俗的共识完全一致,作者就没有必要写这篇文章了。对于蚂蚁的辛劳。已经有了那么多的文章和寓言。作者之所以要写蚂蚁,就是因为发现了世俗之见中包含着许多谬误。蚂蚁并不像天主教学校的教科书里所写的那样,整日辛劳,为冬天储存什么食粮。的全部趣味,与科学普及小品迥异,作者并不严格地遵循客观观察。

《走向虫子》这篇文章,和南帆、马克·吐温的文章有点相似,都是写小虫子的。不过南帆和马克·吐温写的是一种虫子(蚂蚁),而刘亮程的文章虽然不长,却写了好几种虫子,先是一种连名字也可以忽略的虫子,后来是一种叫做蜣螂的虫子,最后是蚂蚁。但这种区别是表面的。三种虫子,在人们看来,是不起眼的,微不足道的,相对于人来说,是渺小的。这有什么可写的呢?如果按照某些贴近生活也就是贴近虫子的作文指导原则,对于虫子的描写,就限于这些常规的观感,那么文章就很难写,甚至写不出什么名堂来了。但是,作者之所以写得引人入胜,却不是这样。而是循着另一条思路,写自以为是的观感,一次又一次的碰壁。这是贴近虫子吗?不是,是贴近自我,贴近自我对于虫子的观感的变化,也是一条成功的为文之道。

三、课文讲解

《辛劳的蚂蚁》

(一)文章思路

作者从一开始,就带着和常识唱反调的特点。号称观察后得出的判断,都是相当极端的:“我好像始终没发现一个活蚂蚁比一个死了的更具有些微理性。”接着就把蚂蚁说成“欺世盗名之徒”。虽然在表面上,他摆出了一副具体分析的姿态,承认蚂蚁是辛劳的,还声明说他指的是普通的蚂蚁,排除了特别神奇的蚂蚁。这好像很讲究全面分析,绝不以偏概全。但

是,他的主旨恰恰是指出,这种世界上最卖力的动物,又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动物;它的辛劳,它的卖力,它的顽强,都是毫无意义的。它搬运远远超过它体重的东西,并不是为了储存到自己的窝里。它们只是为搬运而搬运,没有目的,没有成效,但是坚持搬运不止。显然,作者用尽一切笔墨,都在强调蚂蚁的愚蠢。

(二)文章主旨

以幽默的笔调,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不用头脑思考,不理解自己的命运,更无法掌握自己前进的方向,只知“装模作样的勤劳”,盲目而又愚蠢地干一些毫无意义甚至“莫名其妙的傻事”,“爱好虚荣,不讲究实效”的“欺世盗名之徒”。

(三)写作特点

的风格,并不客观冷静,相反是很轻松的,很诙谐的,充满了幽默感的。蚂蚁的无效劳动,虽然是愚蠢的,但并不可恶,也不可恨,而是在可笑中带着可爱。这是因为什么呢?因为文章强调了蚂蚁辛劳和徒劳之间显而易见的荒谬。文章前面的一只蚂蚁,搬运的东西是很沉重的,比它的躯体大六倍。后面的一只,马克·吐温用很通俗的比喻这样形容:在二十分钟内所从事的劳动,其分量相当于人将两匹各重八百磅的马绑在一起,扛着它们越过一千八百英尺的光滑的大圆石,攀登了一座像尼亚加拉河上的悬崖顶,再从那里跳下去,登上三座塔尖,每座塔高一百二十英尺,然后卸下两匹马,放在一个毫无掩蔽的地方,也不用人看守着,就一径走开,又去干另一件莫名其妙的傻事。如此辛劳并不是为了储藏食物,完全是“白白浪费”。而搬运的方向,又是和蚂蚁的窝背道而驰的,加之搬运的方法又是极其笨拙的。可是,蚂蚁又十分执着,遇到障碍,如卵石,它不是绕过去,而是倒退着向上把东西往上“拽”。在艰难攀登之中,又是“扯”,又是“拉”,又是“拖”,又是“掀”,又是“爬”,又是“攀”,总之是反复地、顽强地折腾。

《走向虫子》

(一)文章思路

第一种虫子,很小,头只有针尖大,连名字都被忽略了。作者循着常规思维,“看得可笑。眼见它在指甲盖上爬行,到了尽头,若是不停止就要一头栽下去。作者由此产生了优越感,觉得这粒小虫面临危机,却毫无感觉,明明是“短视和盲目好笑”。但是,小虫却从手指底部慢慢地爬向了手心,并没有掉下去。这时,作者“为自己眼光(短浅)羞愧了”。 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人的自以为是使人只能走到人这一步。

(二)文章主旨

文章通过记叙“我”几次观察小虫子的经历,揭示了无论多么弱小的生命都有着自己极强的自主意识,文章充满着对生命的赞颂和尊重。

(三)写作特点

文章的成功之道,就是关于从原始的感觉,深化为对人类的局限分析。这种散文,有丰富的感性描写,而且相当生动,但不是引发情感的抒发,而是以智慧的思考为归结的。然而,文章又不是以议论为主的,而是以感性的、形象的描写为主体的。在形象的描写中,刘亮程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趣味,既不像南帆那样冷峻,把蚂蚁写得很可叹(陶醉在幸运之中不知祸之将至),又不像马克·吐温那样幽默,把蚂蚁写得傻气、很逗,而是把小虫子写得很自如,旁若无人,可笑的不是虫子,而是自以为是的人。文章写得更为精细的是蚂蚁,也是不辞辛苦地进行着一种沉重的劳动,“背着一条至少比它大二十倍的干虫”,用嘴巴咬,用头顶,失败了,跌了个仰面朝天,又重新来,“动作越来越快,也越来越没有效果”。这当然是挺可笑的。但是,作者的立意并不仅仅在蚂蚁的可笑,而是人的更可笑。而这个人,并不是因为坏心可笑,而是因为好心而可笑。他同情蚂蚁,想帮蚂蚁的忙,就把一只在近旁闲转的蚂蚁捉住,放在那只忙碌的蚂蚁前面,让它帮忙。但是,好心却没有好结果,这只蚂蚁不肯帮忙,跑了。作者以为这是因为自己“强迫它”,它“生气了”,就改了方式,把逃跑的蚂蚁捉回来,放在劳碌的蚂蚁前面:先让两只蚂蚁见见面,商量商量,那只或许会求这只帮忙,这只先说忙,没时间。那只说,不白帮,过后给你一条虫腿。这只说不行,给两条。一条半,那只还价。很明显,这个场面想象得很风趣,把蚂蚁平民化了,挺有人情味的,也挺好笑的。

四、重点句子理解

它做这样聪明的事,有如我背着一袋面粉从海德堡去巴黎,却绕道攀登施特拉斯堡尖塔一样。它爬到了上面,发现那地方不对头,于是它随便浏览了一下风景,接着,或者是爬了下来,或者要滚了下去。然后再一次出发--这一次仍像往常一样,又朝一个新的方向走去。

理解:这个比喻,以显而易见的荒谬,把蚂蚁的愚蠢笨拙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是,读者感到的,仅仅是蚂蚁的笨拙、弱智和浪费力气吗;好像不完全是。在蚂蚁的笨拙中,似乎并不完全可笑、可悲、可怜、可恶、可恨,其中还有一点可叹、可爱、可欣赏的成分。为什么呢?因为它十分认真,十分执著,十分投入,十分顽强,十分天真,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完成着自己的任务。它的这份执著、真诚和它的笨拙、弱智形成了反差或错位,构成了荒谬,隐含着作者的优越和宽容,引发了读者同情和会心的微笑。

人的自以为是使人只能走到人这一步。

理解:这是作者自我表述的第一次错误。这里有几点值得一提:第一,写自己,并不一定要写多么光辉伟大的名堂,自己的错误也可以成为文章的核心内容。第二,并不是自己的任何错误都能写成好文章的,就是错误也有无聊的,这里的错误,本来可以说是无聊的,但是作者的了不起,就在于把本来可能是无聊的错误深化了。他把它写成是优越感的错误,自以为是的错误,而这种由于优越感而造成的错误,并不是个别的,而是人类普遍的错误。这样写自己的错误的深刻,就在于是对人的优越感的嘲笑。人的局限性如此之明显,在某些方面连一个小虫子都不如,却常常盲目地为优越感所蒙蔽。这一点因为处于对比(手之大,虫之小,人之自以为聪明,虫之笨)之中,而显得鲜明强烈,在一些方面,人不如虫,是人的局限:人对此的不自知,是更大的局限。人的局限是宿命的,不能超越的,人的盲目优越感却是可以克服的,但是人缺乏自审,因而“人的自以为是使人只能走到人这一步”,人不能变成比人更为聪明的动物。这句话,虽然文字很浅白,道理却很深刻。自以为是的本质是人的自我封闭。从这么平淡的事情中体悟到这么深邃的哲理,这就不仅仅是贴近了自我,而且是深化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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