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均散文的情感模式与精神历程

小编:

中国的文人向来寻找一种依托,或者在人格上,或者在心灵上、情感上,这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关,中国传统一向是重迁安土的,费孝通把中国社会看成是乡土性,而文人即便离开“血地”,他也忘不掉故乡!虽然时光的流逝和空间的隔阻,但郁达夫所说的“任它草堆也好,破窑也好,你儿时放摇篮的地方,便是你死后最好的葬身之所。”。而台湾作家钟离和“的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最是透着了骨髓,有失去,才有寻找,当生命和肉体在异乡漂泊的时候,他的心灵总是焦灼的、不安妥的,于是就去寻找一种精神的栖息之所,我想要谈论王鼎均的散文,特别是他的那些还乡的散文,也应该从乡土性和他的成长历程才能一窥他创作的秘密。

王鼎均出生在山东兰陵的一个世家大族,兰陵是古文化深厚的地方,儒学大师荀况的墓地即在此处,中国的文人和酒是有不解之缘分的,兰陵的酿酒非常有名,李白曾写下“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泊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的千古绝句,而王鼎均的家便开有酒坊,兰陵的酒香和书的馨香千年不辍,而王鼎均的父母的庭训,对他的人格的形成和为文的风格有着不可估价的作用,他的父亲王毓瑶先生的清廉自持的身教,特别是他在逃难的日子,用邓攸抛掉自己的儿子而保全哥哥的儿子,教育王鼎均把讨得的一张饼先让弟弟妹妹吃,定居是常态的,但遭逢战乱饥荒瘟疫和不可知的命运的驱谴,人们往往从常态到变态:失土\\流亡,邓攸的事是多么另人哀痛,《世说新语·德行》章“邓攸始避难,于道中弃己子,全弟子。既过江,取一妾,甚宠爱。历年后,讯其所由,妾具说是北人遭乱,忆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攸素有德业,言行无玷,闻之哀恨终身,遂不复畜妾。”王毓瑶先生还要领儿子到乡贤汉代的三公(疏广、疏受)的故居瞻仰,讲述他们辞官散金的事迹,王鼎均并且把疏广、疏受的传记用工笔正楷抄下,作为铭文,张在座右,而母亲早年的苦痛、慧心,使她“我不要来生”,而信奉基督教并躬身践履,这也是王鼎均散文的那种西方文化背景的一个源头,王鼎均在早年是在浓重的传统文化的汁水和基督文化的双重影响下慢慢长成的,他以后的思乡念乡,时时的反顾,这不能不说是少年时师承传统教育之结果,中国人向来是讲究群居的,时代住在一块土地上,很少迁徙移动,人们重的是稳定、血缘,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说“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象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我们在方向上分出尊卑: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

王鼎均是属于乡土的,他的少年时代所属于的地域空间和少年所受的教育,特别是父亲请了一个本家的“疯爷”,让王鼎均读“四书五经”和“唐诗”,这些传统文化的滋养,是一种培育心灵的文化乡土。

如果说王鼎均在少年时代是圄于故乡兰陵,而抗战的爆发,使他加入了流亡者的行列,在流亡中,他用脚丈量了祖国的山川河流,钱理群曾概括“如果说,每一个时代的文学都有自己的‘中心意象’与‘中心人物’;那么,四十年代战争中的中国文学的‘中心意象’无疑是这气象阔大又意蕴丰富的‘旷野’。而‘旷野’中的‘流亡者’则是当然的‘中心人物’。”

那是王鼎均思想和身体正在成长的时期,这种历史命运,从故乡走出,走向祖国的腹部,然后离开大陆,又从台湾走向新大陆,是战争和意识形态与国共两党的党争,把他先前的生存的基础和前提无情地毁灭了,在旷野中流浪的人面对着生命的残酷与沉重,是必然要寻求心理的平衡和补偿,路翎的《财主底儿女们》可以说是这方面的杰作,他的笔下的人物的心态,是可以说明王鼎均那时流亡的心态的,在确定自己“失去了那个湖泊,那个家庭,以及那些朋友”,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一个被凌辱的飘零者”的同时,又“渴望回到那个湖泊里去”。

流浪者要归依,那他能归依的那里呢?母亲、土地、家、民族、国家,这些真实而又虚弱的东西,无疑是生命的避风港和精神的栖息,但是他们会坍塌,母亲会故去,土地会易手,家园会破败(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民族呢?国家呢?可能不变的是那些山水和大地!但时间空间的阻隔,又会成为新的障碍!

王鼎均的散文有许多可供人阐释的角度,他的散文的丰富性确立了他在当代文坛的大家位置,我只是从还乡的作为切入点,以土、道路和故乡这几个意象切入,看看王鼎均是如何借助这些普通而又独特的意象来表达自己的情感经验、人生历程和价值取向的。

“怎么能不找?那是我家乡的土啊!那时一块上等的旱田,他上面有祖父和父亲的汗,有母亲的脚印。我母亲有胃病,长年吃中西大药房的胃药,她亲手把土装在空玻璃瓶子里。在我的家乡,玻璃瓶也是好东西。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静静,才往瓶子里装。我带着这个瓶子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非找不可,我不要住院”

──《土》

土是王鼎均对失去家乡的人的一个情感的隐喻,它是魂魄,是一个人的情感归宿。

土是最淳朴的,最宽厚的,它是布满父辈祖辈血汗、泪水、哭声、鼾声的情感的负载物,中国人对土有一种神秘的景仰,我们的肤色和黄土一样。女娲抟土成了一个个先民,我们民族是从土里刨食的民族,圣经上的一句“你来自于土,终将归于土,”也适合与我们民族,土是我们民族生命的中国。

而对于王鼎均所写的失土者,他们漂泊,或是为了民族的危亡,或是战争的胁迫,但离开土,意味着离开母亲,到一个没有庇护的地方、一个充满着不可知命运的地方,因此,他们常有怀乡之思,他们寻找故乡的替代物,土是植物可以植根的地方,土也是乡愁植根的地方。王鼎均在《土》里,写了一个叫华弟的刻骨铭心的思乡者,他把一个装着故乡土的玻璃瓶弄丢了,他的魂魄也丢了,华弟住在医院里,什么样的医术也治疗了这种思乡的疼痛,他的事迹经过媒体的传播,人们给他送来各种各式的土,特别是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华弟配制了家乡的泥土,研究生说:用科学的态度看,这才是真正的华北黄土。他在配土的时候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纪念华弟家人在这块土地上所流过的汗水。但是华弟呢?他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从这里我们可以分析,土,是可以用比例配制的,但故乡的土,是不可以用实验室的科学方法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牟叫,怎样能培植出了,黄土可以用色素,那些情感的蛊惑,怎能用色素配制出来?

华弟说什么好呢?他感激那些人,为他送各种各式土的人,他感激那研究生,他说“我只能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还缺一样要紧的东西。当初,我的妈妈把黄土防在白纸上摊开低下头去审视的时候,有两滴眼泪落在土里。那半瓶黄土里面有不朽的母爱,这一大瓶里却没有!”

儿子出门,母亲怕儿子在外水土不服,就让儿子带着一瓶家乡的黄土,因为背井离乡的人会生一种奇怪的病,会瘦会死,任凭什么艺术也治不好,除非回到家乡,要是不能回来呢?那就用一簇家乡的土放在水里喝下,只要那泥土真的是家乡的土!

我想,这可能是我们民族的一种带有巫术性质的原始的遗存,现在在偏僻的农村,如果孩子受到惊吓,还会在夜间到受惊吓的地方抓一掊土,找魂,“金木水火土”,中国人把土看成是世界的最基本的构成,一切都是五行相生相克的产物,人们常说:皇天后土,中国的皇帝在天坛和地坛礼敬神明,把土看的比什么都珍贵。失去了土,就失去了权力、失去了一切!王鼎均对土是满怀敬畏的,他在《失名》中写的是他流亡经过的地方好多“地名可以忘记,地方不能忘记,地方可以忘记,事件不能忘记”,在流浪中他仔细地、热烈地、忧伤地看了自己的国家,他说国家是永不闭幕的展览,给爱他的人看,给弃他的人看,给毁灭他的人看,他描述一次这样的惊心动魄的场景:

“那次远行长征的高潮是我们踏上了一望无垠的黄土,瀚海一样的黄土,能悄悄地脱掉我们的鞋子、顽童一样的黄土,黄土飞扬,雾一样淹没远山近树,云一样遮蔽天空。浑浊变午为夜,过往的汽车都开亮前灯,摇曳着一团黑影,两点晕黄。土在我们的发根耕种,土在我们的腰带里筑城,在我们的耳蜗里口袋里枪管里捉迷藏,油漆毛细孔,给五官改妆。我们是在土里梦游,那是一次土遁。”

玩土,与土亲近是少年的天性,在流亡的途中,这个少年,忘掉了战争的恐怖,他是那么在土中获得一种解放,那是一种忘情,一种接近本然的天然,他们在土里找到了情感的寄托,“那一次,我算是体认了土的亲切,土的伟大,土的华丽。同伴相看,皆成土偶。我对自己说,不但人是尘土造的,国家也是。在那复归尘土的日子,我和土争辩,土,埋葬过多少忠骨丹心,埋葬了多少春闺梦里人的土,你还不可以埋葬我,我还要看你,赞美你,在你上面滴许多血汗和踏无数脚印。我还想堆你成山,望你成像,烧你成器。我还想化合你成金,分解你成空,朦胧你成诗。”

王鼎均用诗一样的语言,把自己对土和家国的感情象洪水一样宣泄出来,他写的土,是一种广义的乡土,我们可以把它的外延扩大,可以置换,可以是一座山、是一川水,是无数中国人寄命的皇天后土,但是我们知道这种土,对王鼎均来说,又是多么的奢侈,他不能永远的亲近它的芳泽,土,是他们寄命的所在,也是他们的精神之所,他们失去了土,他们想恢复的也是土,土本来是我们的,但是土却沦于了敌手,土里有王鼎均的童年和少年,有他们的梦和记忆,土本来是博大的,但,一旦失去,却是那么的不可接近,土变成了王鼎均的一个梦,那片土,有他的乐园,有他的血泪,但它们却逝去了,成了他永久的怀念,土,也是他一段时光的记忆,当一个人没有离开那片土的时候,他感觉不到土的可贵,一旦离弃了土,却又是那样失魂落魄,魂不守社。

从此“土”成了王鼎均时时回顾的一种情结,他饶不过它,《土》里的华弟,我们可以读出王鼎均的某些影子,华弟对土的感受与依恋,不是华弟一个人的,它是王鼎均和所有失土的人的情怀,土,在王鼎均的心里,既指血地,也指故国的山川河流,从山东到后方流亡的岁月,是他的读土记,那一段苦难的历程,是一种攒击,更是一种壮游,是他对土地和苍生多了一种悲悯和感激,使他对土地产生了一种子女对宽厚母爱的眷恋,土,是一种母性的,是一切的产生地,是一切的接纳地!“我虽在乡镇生长,对农村人却甚陌生,对土地亦不亲切。抗战流亡,深入农村,住在农家,偶尔也接触农事,受农人的启示、感动,铸印了许多不可磨灭的印象。抗战八年,实在是农民牺牲最大,贡献最多,军人是血肉长城,其兵源也大半是农家子弟。它们的形象和我的意念永远连接。流亡期间,跋山涉水,风尘仆仆,和大地有了亲密的关系,祖国大地,我一寸一寸的看过,一缕一缕的数过,相逢不易,再见为难,连牛蹄坑印里的积水都美丽,地上飘过的一片云彩都是永恒的。我的家国情怀这才牢不可破。”(《山里山外·新版序言》)

人,是这么奇怪,土就是这么的普通平常,人们把它践踏到脚下,有谁仔细审视过它,假如王鼎均没有失土离乡,假如他老死在故乡兰陵,那会是什么的一幅景象,土地还是土地,它不代表什么,王鼎均在土地上耕作休息、收获,然后死掉埋在土里,在《昨天的云》里,王鼎均写到“哎,倘若没有七七事变,没有全面抗战,我,我这一代,也许都是小学毕业回家,抱儿子,抱孙子,夏天生疟疾,秋天生痢疾,读一个月前的报纸,忍受过境大军的骚扰,坐在礼拜堂里原谅他们个七十个七次,湖浑浑噩噩寿终正寝,发一张没有行状的讣文,如此这般了吧”王鼎均离开了土地,土地开始附加上了一种文化的意味,而且,离开土地的人和土地之间也产生了一种撕扯的美丽的苍凉,土地还是那片土地,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土地获得了一种精神的生命,土地的原始的意义开始消泯,文化的心理的作用得到了强化,“异土局嵴,我得仍然把从前放在原处。中国是一切海外逐客的博物馆。”在失土之后,王鼎均给我们展示的又是什么呢?路!

上帝一直是亏待我的。上帝,我们向前走一尺,你使那路又延长一丈。上帝,你造出那么多山,每一座山都崎岖。上帝,你使夏午的太阳烧人,而四十里内没有一棵树。上帝,上帝,你使我的脚掌起泡,使许多小泡串成盖满脚底的大泡,我们用荆棘戳破,挤起脓血,咬紧牙再穿上草鞋。上帝上帝,我们在上路时,简直是赤足踏在刀刃上。你制造倾盆大雨,使我有河无桥,有肺炎而无盘尼西林。你制造高原黄尘,使我们伸手不见五指,使汽车在中午开灯慢驶,使人耳聋,发根生草。上帝上帝,你给我无知无畏的青春,忧患空虚的中年。

女孩子走了这么多的路,怎能再生育呢!

──《种子》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路”,是被看成希望的,天无绝人之路,是常被人挂在口头的,但阮籍的驾车出游,走到无路之处,常大哭而返,千百年来常被英雄失路的人反复引用,王薄在《藤王阁序》里也曾写到,路又于中国的富有多种阐释意味的“道”,这种带有形而上的字连在一起,走什么道路,意味着一种人生的选择,但大道多歧,每一条道路都不是坦直的,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玄机,这里面又透着怎样的诱惑和陷阱?鲁迅在《故乡》里说过“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们知道鲁迅早年是从故乡走出的,他与故乡告别是一种主动的选择(当然,在故乡也没有什么出路和希望),他是义无返顾地“走异路,逃异地”,他想追求一个全新的我。

但是王鼎均对路的看法是独异的,他说漫漫的长路是无情的刑具,在《种子》里,我们读到一个女子四十多岁,仍然不孕,原因是她走了那么远的路,怎能再生育呢?这是王鼎均对流亡时的一种反顾的沉思,也是行走对人生伤害的一种象征的说法,人生下来总要走路的,有的人终生仆仆风尘,走在路上,这无疑是一种刑罚,人,长大后,上路了,路把一个人带到远方,王鼎均说“我不喜欢路,愈宽愈平直的路,人家愈赞美,我愈要诅咒。路千条万条,没有路能通到你的门前。路是一些射出去的箭。路,只是便于分离,强迫我们愈离愈远。在迢迢长路的另一端,‘明天’在窥伺,而‘明天’最可怕。超级路面,刺目伤心,我不肯走,我不要把歪歪斜斜的血印印上去,不要挨近‘明天’的虎视。我渴望有一挺机枪,拦路驾好,对准路是另一端密集扫射,让平滑的路面上有长爪的抓痕,让跳弹从两旁的树上扫落萧萧的断叶,让那不可理喻的枪声惊鸟奔兽,引起四野的回声如雷,让‘明天’千弹穿体而死。”(《告诉你》)没有向外的路,王鼎均可能是守在父母的身旁,而有了向外的路,路把王鼎均带离了父母,路,是空间的延伸,也是时间的延伸,从晨到昏,从英姿少年到忧乐中年,路把人砥砺的沧桑了,远方是不可知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远方有希望,但远方没有父母,远方有苦痛,远方没有父母的疗救,王鼎均在路上,感到了时间的可怕,明天,无数的明天会把父母的青丝变成白发,明天可以把离家的游子变成“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王鼎均把对空间的恐惧转化成对时间的恐惧,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就象孔子面对流水的慨叹“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空间也作如是观,人在时间和空间里,只是一个象蝼蚁的过客,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时间是不能倒转的,虽然人们对霍金在《时间简史》里表达的概念时间可以弯曲是认可的,但我们那里去找一种大于光速的速度,从今天出发,可以看到已经失去的一切呢?在王鼎均表述的对明天的拒绝的语句里,如果我们考察他的心态,这和他的母亲所说的“不要将来”多么相象,王鼎均所说的不要明天,我们可以设想,是今天变成了明天,是昨天变成了今天,他想留住的是昨天,让昨天放大静止,他和故乡和母亲都停留在昨天,我们可以在他的《一方阳光》里,读出里面隐藏的秘密,母亲做了一个梦,双脚埋在玻璃渣子里面,怀里抱着我,母亲是赤足的,几十把玻璃刀插在脚边,母亲想,万一她累了,我掉下去怎么办?

就在母亲绝望的时候,母亲身边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象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谢天谢地,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我依然睡得很熟。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是一个斜坡,象是又陡又长的滑梯,长的可怕,没有尽头。我快速的滑下去,比飞还快,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虽然这是母亲的一个梦,但母亲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的向她挥手。

“母亲知道她的儿子绝不可能和她永远一同围在一个小方框里,儿子是要长大的,长大了的儿子会失散无踪的。于是,她有了混合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问:“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在弗洛伊德理论里,我们知道,梦是现实的曲折的显现,王鼎均写的母亲的梦,把对路和时间的恐惧反映的淋漓尽致,儿子在滑梯的远行中突然长大,象她作别挥手,她知道,儿子大了,儿子就会到远方去,远方是一个明天+长长的路组成的,明天在这里与长路合谋,把儿子从身边夺去,所以,我们看王鼎均诅咒明天,是很深的童年在母亲怀抱中的种下的兰因絮果。但这里又有一个矛盾,没有了明天,没有了长路,儿子的前程、希望呢?真是苦了母亲的心!

路是供人走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那是一种由诗人过滤后的淡雅的诗意,对谋食的人来说,总有一种奢侈;“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故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才是对辘辘风尘的游子的最苦的概括,天晚,归家,但故道上是与马一样瘦的未归的人,天圆地方,何处是归程?疲惫的是双脚,更是没有人抚慰的千疮百孔的心灵,故,王鼎均一再的诅咒路,其实,路也是无辜的:

“一千年前有个预言家说,地是方的,你只要一直走,就会掉下去,哥伦布不能证实的,由我应验了。看我走过的那些路!比例尺为证,脚印为证。披星戴月,忍饥耐饿,风打头雨打脸,走得仙人掌的骨髓枯竭,太阳内出血,驼掌变薄。走在耕种前的丑陋里,收获后的零乱凄凉里,追逐地平线如追逐公义,穿过夸父化成的树林,林中无桃,暗数处女化成了多少喷泉,喷泉仰天祈祷,天只给他几片云影。那些里程、那些里程呀,连接起来比赤道还长,可是没有好望角。一直走,一直走,走得汽车也得了心绞痛。

“我实在太累,实在希望静止,我羡慕深山里的那些树。走走走,即使重走一遍,童年也不可能在那一头等我。走走走,还不是看冬换了动物,夏换了植物,看最后的玫瑰最先的菊花,听最后的雁最先的纺织娘。四十年可以将人变鬼、将河变路、将芙蓉花变断肠草。《昨心房旋涡》”

王鼎均太累,他象我们故国里的神话“夸父”,他实在想休憩,但他最终是要死在路上的,但是对失去故乡的人来说,有没有一条通向故乡的路呢?若是有,王鼎均是否走在了还乡的路上?

故乡

乡愁是美学,不是政治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象感冒一样的温柔。

──《脚印》

王鼎均的心中有一个解不开的结,借用他的一篇文章的题目就是“人,不能真正逃出故乡”,因为,按照雷蒙-威廉斯的话,“故乡”两个字便已构成了一套“情感结构”,“原有的住户尽管到了天涯海角,尽管和昔日历史斩断了关连,也象有什么灵异祟着他附着他驱使着他,非向原来生长的地方挂个号留句话不可,即使那村子已经成为一片禾黍,地上的石头地下的蝼蛄也会对着来此寻亲访友的人自动呼叫起来”是的,故乡的土地是灵异的,它是一种感情缠绕在现代的漂泊者的心头,余光中表达的乡愁,曾把这种家国同构的中国人的情感模式表达的淋漓十分,“小时侯\\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以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弯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人,不能与故乡相忘于江湖,这个故乡,是情感的、文化的、空间的、也是历史的文化的,我是谁?我从那里来?我到那里去?,是讲的人的生命的来路和去处,人们的一切从故乡展开,但走出故乡去漂泊,又使他反顾,特别是现代的人,由于工具理性代替了价值理性,人们的心灵被物欲所占领,人们心灵的无所归属,就象一个人离开的母亲、离开了故土,跌入了痛苦的深渊,人,已经被异化,是一种没有灵魂的空心人,人,活在世上,就象活在异乡,海德格尔十分推崇的诗人荷尔德林早就敏感地觉察到了,他是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不断扩展而带来的人的灵性的丧失。技术、功利、实用把人引离故土,人与自身的神性分离了,他高唱还乡,但是我们必须清晰,只有象王鼎均这样在一向漂泊的人才有资格唱还乡的谣曲,因为只有被迫在异乡流浪的人,他倍尝了人间的苦辛,他才能认识到自己的故乡,海德格尔曾这样说“惟有这样的人方可还乡,他早已而且许久以来一直在他乡流浪,倍尝漫游的艰辛,现在又归根返本。因为他在异地已经领悟到求索之物的本性,因而还乡时得以有足够丰富的阅历。”,“还乡”在荷尔德林那里就是就是返回人诗意地栖居的处所,返回与神灵亲近的近旁,享受那由于偎伴神灵而激起的无尽的欢乐。王鼎均是一个基督徒,他的乡愁既有中国传统的那种血缘的,又有西方的,他是双倍的乡愁!

乡愁,是一种情感的依恋和怀念,里面有一种回忆带来的修饰和扭曲,我们知道,回忆不只是过往的情景和事物及经验在记忆中的浮现,它本身是一种过滤,它不再是一种本原,它本身是一种价值观,故乡是我们成人的一种童年的留存,也是我们的一种想象的空间,回忆故乡是表达了在现存社会的一种焦虑需要平复,故乡是一种镜像,是和现实对比的他者,这个镜像是情感的,不是实在的,里面有一种想象和虚构,它是一种精神的脐带,鲁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王鼎均也有,鲁迅在《朝花夕拾》里说“我有一时,曾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鲁迅思念故乡,但他也写出了对故乡的失望,岂止是失望?他在故乡无路可走,才到异乡寻找希望,王鼎均也说“我早已知道,故乡已没有一间老屋(可是为什么?)没有一棵老树(为什么?)没有一座老坟(为什么?)老成凋零,访旧为鬼。如环如带的城墙,容得下一群孩子在上面追逐玩耍,也早已夷为平地,光天化日,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村庄,是我从未见过的地方,故乡只在传说里,只在心纸上,故乡要你离它越远它才越真实,你闭目不看才最清楚──光天化日。只要我走近它,睁开眼,轰的一声,我的故乡就粉碎了,那称为记忆的底片,就暴光成为白版,麻醉消退,新的痛楚占领神经,那时,我才是真的成为没有故乡的人了。”

是谁说的没有故乡的人一无所有,这句话的痛楚不是每个人都能体味的,归,却归不得,这是一种双重的煎熬,故乡因为离去的太久,已经变成了异乡,故乡只在记忆里,它不再是现实的那片土,那棵树,王鼎均说“我是异乡养大的孤儿,我怀念故乡,但是我感激我居住过的每一个地方。啊,故乡,故乡是什么?所有的故乡都是从异乡演变而来,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王鼎均离家几十年,他知道,故乡还能有什么真正属于你?,你回去,还不是一个仓皇失措的张口结舌的异乡人吗?这也许是他不愿在现实中还乡的一个原因,我们知道客居他乡的岁月一久,人就象植物扎下了根须,唐代贾岛的诗曰“客居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前两句写久居他乡,欲归难归,归心似箭;三四句写渡过桑干河水,眼见临近朝思暮想的故里,却又频频回首曾经生活了许多年的并州,仿佛眷念中的故乡不在前方而在身后,在刚刚渡过的桑干河的另一边。故乡原本是一个空间的地理位置,但它有太多的包含,情绪的自然的,血性的,记忆的。“云横秦岭家何在?”是感叹而非疑问。“张老三,我问你,你的家乡在那里?俺的家,在山西,过河还有三百里。”这首民谣里张老三的家乡,也是实在,然而,王鼎均和贾岛一样,却在故乡的指向上迷失了,这真的是一种迷失吗?不是,这是一种情感的两难选择,王鼎均站在纽约站在台北和贾岛站在桑干河边,面对着家乡他乡、他乡家乡不知所以。若是从空间看,渡过了桑干河水,距离家乡的实际距离缩短了,但诗人却还是摆脱不了归也难,不归也难的两难境地。贾岛不能超越的是情感的距离,正是这种超越外部时空的深层次的困惑,使得这首看上去平白如话的诗流布千古。

还乡中的这种困惑是王鼎均的,也是美学的,所以王鼎均把乡愁定义为美学的,故乡是回不去的,人只能走在还乡的路上!现实中的地理意义上的故乡,王鼎均是不愿回去的,因为时间已经改变了他童年的兰陵的模样,童年的故乡,只有在梦里,在文章中才能复原,我们在《一方阳光》、《红头绳》等文本里,读出的就是王鼎均对故乡的回忆,这种回忆是在他寂寞的人生之旅的抚慰剂,他有一篇散文《脚印》说的是人死里了,人的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个都拣起来,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这内中的心理,我们宁愿看成是王鼎均的一次精神还乡,“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减。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这是王鼎均的一种刻骨铭心的还乡仪式,生不能还乡,死也要还乡,拣回脚印,就是把人生的路再走一遍,其实拣回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这样的拣回脚印是否有个终了,有的,“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这是一种倒流,是我们从老年向中年、青年、少年、童年的返回,最后,返回到母亲的子宫。王鼎均说“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相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二十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十五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六岁。”

生不能回家,用回忆走在回家的路上,生不能回家,用鬼魂来一路拣拾脚印回家,这里面该隐忍了怎样的哀痛?但因为有哀痛,人们才一代代走还乡的路上,你我也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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