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型阅读 弗罗斯特

小编:

他的第一本诗集,一个男孩的意志,在1913。虽然出生在美国的三藩,他来自一个新英格兰的家庭,当他十岁的时候他就回来了。像许多其他作家一样,他有一个简短困难的大学,然后通过尝试不同的工作支持自己。然而,他被带到一个农场,他喜欢农业。最重要的是,他喜欢写作,但他不能通过写作来支持自己。他三十多岁的他移居到英国,在那里他制作了他的第一本书。
在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霜回到农业在新罕布什尔州。从那时起,虽然他在其他地方做了许多旅行,他认为这个农场是他的家和农业活动成为他的诗歌的重点。
弗罗斯特的诗句(诗,诗体)是一个伟大的传统的一部分,由罗马诗人维吉尔形,其诗歌主要是关于农业。然而,虽然他在他的诗歌中使用的农场的情况下,他给了他们一个广泛的应用。他会写踩耙(耙子)和描述的感觉,当它击中了他,但他用事件来展示生活给我们的教训。
诗歌中的一些人才是早期使用的,但不是霜冻的。他继续出版了五十年的诗歌。他达到了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欢迎的高度。如果美国在第二十世纪有一个民族诗人,那是霜。他被选去读一读他的诗在就职(就职典礼)的已故总统甘乃迪首次获此殊荣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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