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修之,字恭祖,义兴平氏人也阅读答案
朱修之,字恭祖,义兴平氏人也。曾祖焘,晋平西将军。祖序,豫州刺史。父谌,益州刺史。修之自州主簿迁司徒从事中郎,文帝谓曰:“卿曾祖昔为王导丞相中郎,卿今又为王弘中郎,可谓不忝尔祖矣。”后随彦之北伐。彦之自河南回,留修之戍滑台,为虏所围,数月粮尽,将士熏鼠而食之,遂陷于虏。
拓跋焘嘉其守节,以为侍中,妻以宗室女。修之潜谋南归,妻疑之,每流涕问其意,修之深嘉其义,竟不告也。后鲜卑冯弘称燕王,拓跋焘伐之,修之与邢怀明并从。又有徐卓者,复欲率南人窃发,事泄被诛。修之、怀明惧奔冯弘,弘不礼。留一年,会宋使传诏至,修之名位素显,传诏见即拜之。彼国敬传诏,谓为“天子边人”,见其致敬于修之,乃始加礼。时魏屡伐弘,或说弘遣修之归求救,遂遣之。
元嘉九年,至京邑,以为黄门侍郎,累迁江夏内史。雍州刺史刘道产卒,群蛮大动,修之为征西司马讨蛮,失利。孝武初,为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修之在政宽简,士众悦附。及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反,檄修之举兵;修之伪与之同,而遣使陈诚于帝。帝嘉之,以为荆州刺史。义宣闻修之不与己同,乃以鲁秀为雍州刺史,击襄阳。修之命断马鞍山道秀不得前乃退及义宣败于梁山单舟南走修之率众南定遗寇时竺超民执义宣修之至乃杀之以功封南昌县侯。
修之治身清约,凡所赠贶,一无所受。有饷,或受之,而旋与佐吏分之,终不入己,唯以抚纳群蛮为务。征为左民尚书,转领军将军。去镇,秋毫无犯,计在州然油及牛马谷草,以私钱十六万偿之。然性俭克少恩情,姊在乡里,饥寒不立,修之未尝供赡。尝往视姊,姊欲激之,为设菜羹粗饭,修之曰:“此乃贫家好食。”致饱而去。
修之后坠车折脚,辞尚书,领崇宪太仆,仍加特进、金紫光禄大夫。以脚疾不堪独行,特给扶侍。卒,赠侍中,特进如故。谥贞侯。
(选自《宋史·列传第三十六》)
5.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可谓不忝尔祖矣 忝:辱没
B.又有徐卓者,复欲率南人窃发 发:谋叛
C.以为侍中,妻以宗室女 妻:嫁
D.见其致敬于修之,乃始加礼 加:更加
6.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3分)( )
A. B.
C. D.
7.下列各句编为四组,全都表现朱修之能守节的一组是(3分)( )
①留修之戍滑台,为虏所围 ②修之潜谋南归 ③复欲率南人窃发 ④而遣使陈诚于帝 ⑤修之率众南定遗寇 ⑥然性俭克少恩情
A.①②⑤ B.②④⑤ C.②③④ D.③⑤⑥
8.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朱修之和他的曾祖父、祖父、父亲一样,都担任不小的官职。后来跟随到彦之北伐,在留守滑台的时候,被敌人围困,虽坚持数月,但最终被俘。
B.修之治身清廉简约,凡是赠送的礼物,他一点都不接受,而发下的军粮,他有时会接受下来,但很快就同下吏属员分享,或用以安抚群蛮。
C.朱修之克勤克俭,廉洁奉公,从不对亲属额外照顾。他看望姐姐时,姐姐准备了很差的饭菜来激他,但他不为所动,甘之如饴。
D.虽然拓跋焘很赏识他,但朱修之毕竟是南人而时时想着回去。后来在随拓跋焘讨伐冯弘时,终于找机会逃走,最终在传诏的帮助下回到了宋国。
9.断句与翻译。(10分)
(1)用“/” 给下面的文段断句。(3分)
修 之 命 断 马 鞍 山 道 秀 不 得 前 乃 退 及 义 宣 败 于 梁 山 单 舟 南 走 修 之 率 众 南 定 遗寇 时 竺 超 民 执 义 宣 修 之 至 乃 杀 之 以 功 封 南 昌 县 侯。
(2)将下列句子翻译为现代汉语。(7分)
①及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反,檄修之举兵。(4分)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计在州然油及牛马谷草,以私钱十六万偿之。(3分)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D [解析] 加:施加、施与、实行。
6.A [解析] A.连词,表顺序承。B.助词,被;介词,对。C.连词,于是,就;动词,是。D.助词,表判断语气;助词,表陈述语气。
7.B [解析] ①仅仅说被围困,③所说的是徐卓,⑥说的是朱修之太过节俭以致缺少亲情。
8.A [解析] B.饷,应该是上面的馈赠,也不是拿来安抚群蛮;C.原文中说的是朱修之太过节俭以致薄情少义;D.“在传诏的帮助下回到了宋国”不正确,回宋国是冯弘的派遣,并非出于传诏的帮助。
9.(1)修之命断马鞍山道/秀不得前/乃退/及义宣败于梁山/单舟南走/修之率众南定遗寇/时竺超民执义宣/修之至/乃杀之/以功封南昌县侯。
(2)①等到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叛乱,(义宣)发檄文给朱修之,让朱修之跟他一同起兵。(“反”“檄”“举兵”各1分,语句通顺1分)
②(修之)统计在雍州点灯所耗费的油及牛马所吃的谷物草料,用自己的钱十六万偿还。(“计”“偿”各1分,语句通顺分)
[参考译文]
朱修之字恭祖,义兴平氏人。曾祖朱焘,是晋朝的平西将军。祖父朱序,曾任豫州刺史。父亲朱谌,曾任益州刺史。修之从州主簿迁任司徒王弘的从事中郎,文帝对他说:“你的曾祖当过王导丞相的中郎官,你现在又做王弘的中郎官,可以说你没有愧对祖先了。”修之后来跟随到彦之讨伐北魏。彦之从黄河南岸率军回朝,留下修之戍守滑台,被虏寇围困,几个月后,粮食吃完了,将士们饿得用火熏老鼠吃,终于被虏寇俘获。
北魏拓焘嘉许他的操守气节,任他为侍中,并把王室的女儿给他做妻子。修之暗中谋划逃回南方,妻子对他也有所怀疑,常常流着泪询问他的心意,修之非常赞美她的情义,但最终不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后来,鲜卑人冯弘自称燕王,拓跋焘去讨伐他,修之与同时被俘的邢怀明一起随从。当时还有徐卓这个人,他想率领南方人暗中发动兵变,因事情败露被杀。修之、怀明惊恐地投奔冯弘,冯弘并不以礼相待。修之在冯弘那里滞留了一年时间,正碰上宋朝派传递诏书的使者来到,修之的名望地位早就显赫,传递诏书的使者见到他就下拜。冯弘尊敬传递诏书的使者,称他是“天子身边的人”,看到他向修之致敬,才开始对修之尊重有礼。这时北魏多次攻伐冯弘,有人劝冯弘派遣修之回南方寻求救援,于是就派修之前往。
元嘉九年,修之到达京城,文帝任他为黄门侍郎,屡次迁升任江夏内史。雍州刺史刘道产死后,许多蛮人大动干戈,修之任征西司马讨伐蛮人,出师失利。孝武帝初年,任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修之在政事方面宽和简易,士人和百姓都乐意依附他。到了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谋反时,义宣传檄修之,要他举兵响应。修之假装与他同谋,却暗中派使者向孝武帝陈述对朝廷的忠心。孝武帝嘉奖他,任命他为荆州刺史。义宣得知修之不与自己同谋,就用鲁秀为雍州刺史,出击襄阳。修之下令截断马鞍山的通道,鲁秀不能前进,只好退兵。到义宣在梁山失败,乘孤舟往南逃跑时,修之率兵向南,平定了残余的贼寇。这时竺超民捉住义宣,修之领兵赶到,就杀死了义宣。由于这一功劳,被封为南昌县侯。
修之治身清廉简约,凡是赠送的礼物,他一点都不接受,有人送食品,他有时接受下来,但很快就同下吏分掉,始终不归为己有,只把安抚接纳众蛮人作为自己的专务。后来朝廷征他为左民尚书,旋即任领军将军。离开镇守之地时,军纪严明,对百姓秋毫无犯,并且统计在雍州点灯所耗费的油及牛马所吃的谷物草料,用自己的钱十六万偿还。不过,他的性格也过于节俭,缺乏亲情,他姐姐在家乡,饥寒交迫,修之未曾接济她。他曾经前去探望姐姐,姐姐想激发他的恻隐之心,故意为他安排菜汤粗饭,修之却说:“这是贫寒人家最好的食物。”饱食一餐而去。
修之后来从车上掉下来折断了脚,辞去左民尚书。兼任崇宪太仆,仍加特进、金紫光禄大夫。由于脚病不能独立行走,所以特地赐给他扶持侍从。死后,赠侍中,特进如旧。谥号贞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