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花儿落了》有关资料

小编:

【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2001),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原籍台湾省苗栗县,父母曾东渡日本经商。林海音于1918年3月18日生于日本大阪,不久即返台,当时台湾已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她的父亲不甘在日寇铁蹄下生活,举家迁居北京,林海音即在北京长大。曾先后就读于北京城南厂甸小学、北京新闻专科学校,毕业后任《世界日报》记者。不久与报社同事夏承楹结婚。1948年8月同丈夫带着三个孩子回到故乡台湾,任《国语日报》编辑。1953年主编《联合报》副刊,开始文艺创作,并兼任《文星》杂志编辑和世界新闻学校教员。1967年创办《纯文学杂志》,以后又经营纯文学出版社。

林海音的创作是丰富的。迄今为止,已出版了18本书。散文集《窗》(与何凡合作)、《两地》《作客美国》《芸窗夜读》《剪影话文坛》《一家之主》《家住书坊边》,散文小说合集《冬青树》,短篇小说集《烛心》《婚姻的故事》《城南旧事》《绿藻与咸蛋》,长篇小说《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薇薇的周记》,另外有《林海音自选集》《林海音童话集》,编选《中国近代作家与作品》。此外,还有许多文学评论、散文等,散见于台湾报刊。

【《城南旧事》简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冬阳

童年

骆驼队──《城南旧事》出版后记(林海音)】

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

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

爸爸和他讲价钱。双峰的驼背上,每匹都驮着两麻袋煤。我在想,麻袋里面是“南山高末”呢?还是“乌金墨玉”呢?我常常看见顺城街煤栈的白墙上,写着这样几个大黑字。但是拉骆驼的说,他们从门头沟来,他们和骆驼,是一步一步走来的。

另外一个拉骆驼的,在招呼骆驼们吃草料。它们把前脚一屈,屁股一撅,就跪了下来。

爸爸已经和他们讲好价钱了。人在卸煤,骆驼在吃草。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很难看。

骆驼队伍过来时,你会知道,打头儿的那一匹,长脖子底下总会系着一个铃铛,走起来“铛、铛、铛”地响。

“为什么要一个铃铛?”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爸爸告诉我,骆驼很怕狼,因为狼会咬它们,所以人类给它们带上了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知道那是有人类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

我的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我对爸爸说:

“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你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倒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们,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所以才给骆驼带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

“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

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了,太阳特别的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吗?骆驼也脱掉它的旧驼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夏天来了,再不见骆驼的影子,我又问妈:

“夏天它们到哪里去?”

“谁?”

“骆驼呀!”

妈妈回答不上来了,她说:

“总是问,总是问,你这孩子!”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选自《城南旧事》,北京出版社1984年版)

【城南旧事(代序)(林海音)】

差不多快十年了,我写过一篇题名《忆儿时》的小稿,现在把它抄写在这里:

我的生活兴趣极广泛,也极平凡。我喜欢热闹,怕寂寞,从小就爱往人群里钻。

记得小时在北平的夏天晚上,搬个小板凳挤在大人群里听鬼故事,越听越怕,越怕越要听。猛一回头,看见黑黝黝的夹竹桃花盆里,小猫正在捉壁虎,不禁吓得呀呀乱叫。但是把板凳往前挪挪,仍是怂恿着大人讲下去。

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北平有一种穿街绕巷的“唱话匣子的”,给我很深刻的印象。也是在夏季,每天晚饭后,抹抹嘴急忙跑到大门外去张望。先是卖晚香玉的来了;用晚香玉串成美丽的大花篮,一根长竹竿上挂着五六只,妇女们喜欢买来挂在卧室里,晚上满室生香。再过一会儿,“换电灯泡儿的”又过来了。他背着匣子,里面全是些新新旧旧的灯泡,贴几个钱,拿家里断了丝的跟他换新的。到今天我还不明白,他拿了旧灯泡去做什么用。然后,我最盼望的“唱话匣子的”来了,背着“话匣子”(后来改叫留声机,现在要说电唱机了!)提着胜利公司商标上那个狗听留声机的那种大喇叭。我便飞跑进家,一定要求母亲叫他进来。母亲被搅不过,总会依了我。只要母亲一答应,我又拔脚飞跑出去,还没跑出大门就喊:

“唱话匣子的!别走!别走!”

其实那个唱话匣子的看见我跑进家去,当然就会在门口等着,不得到结果,他是不会走掉的。讲价钱的时候,门口围上一群街坊的小孩和老妈子。讲好价钱进来,围着的人便会挨挨蹭蹭地跟进来,北平的土话这叫做“听蹭儿”。我有时大大方方的全让他们进来;有时讨厌哪一个便推他出去,把大门砰地一关,好不威风!

唱话匣子的人,把那大喇叭安在话匣子上,然后装上百代公司的唱片。片子转动了,先是那两句开场白:“百代公司特请梅兰芳老板唱《宇宙锋》”,金刚钻的针头在早该退休的唱片上磨擦出吱吱的声音,啦啦地唱起来了,有时像猫叫,有时像破锣。如果碰到新到的唱片,还要加价呢!不过因为熟主顾,最后总会饶上一片“洋人大笑”,还没唱呢,大家就笑起来了,等到真正洋人大笑时,大伙儿更笑得凶,乱哄哄的演出了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

母亲时代的儿童教育和我们现代不同,比如妈妈那时候交给老妈子一块钱(多么有用的一块钱!),叫她带我们小孩子到“城南游艺园”去,便可以消磨一整天和一整晚。没有人说这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时候的母亲并不注重“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的教条。

那时候的老妈子也真够厉害,进了游艺园就得由她安排,她爱听张笑影的文明戏《锯碗丁》《春阿氏》,我就不能到大戏场里听雪艳琴的《梅玉配》。后来去熟了,胆子也大了,便找个题目──要两大枚(两个铜板)上厕所,溜出来到各处乱闯。看穿燕尾服的变戏法儿;看扎着长辫子的姑娘唱大鼓;看露天电影郑小秋的《空谷兰》。大戏场里,男女分座(包厢例外)。有时观众在给“扔手巾把儿的”叫好,摆瓜子碟儿的,卖玉兰花的,卖糖果的,要茶钱的,穿来穿去,吵吵闹闹,有时或许赶上一位发脾气的观众老爷飞茶壶。戏台上这边贴着戏报子,那边贴着“奉厅谕:禁止怪声叫好”的大字,但是看了反而使人嗓子眼儿痒痒,非喊两声“好”不过瘾。

大戏总是最后散场,已经夜半,雇洋车回家,刚上车就睡着了。我不明白那时候的大人是什么心理,已经十二点多了,还不许入睡,坐在她们(母亲或是老妈子)的身上,打着瞌睡,她们却时时摇动你说:“别睡!快到家了!”后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不许困得要命的小孩睡觉?母亲说,一则怕着凉,再则怕睡得魂儿回不了家。

多少年后,城南游艺园改建了屠宰场,城南的繁华早已随着首都的南迁而没落了,偶然从那里经过,便不胜今昔之感。这并非是眷恋昔日的热闹的生活,那时的社会习俗并不值得一提,只是因为那些事情都是在童年经历的。那是真正的欢乐,无忧无虑,不折不扣的欢乐。

我记得写上面这段小文的时候,便曾想:为了回忆童年,使之永恒,我何不写些故事,以我的童年为背景呢?于是这几年来,我陆续地完成了本书的这几篇。它们的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写着它们的时候,人物却不断地涌现在我的眼前,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读者有没有注意,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我的童年结束了。那时我十三岁,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该负的责任。如果说一个人一生要分几个段落的话,父亲的死,是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段落,我写过一篇《我父》,仍是值得存录在这里的:

写纪念父亲的文章,便要回忆许多童年的事情,因为父亲死去快二十年了,他弃我们姊弟七人而去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女孩。在我为文多年间,从来没有一篇专为父亲而写的,因为我知道如果写到父亲,总不免要触及他离开我们过早的悲痛记忆。

虽然我和父亲相处的年代,还比不了和一个朋友更长久,况且那些年代对于我,又都是属于童年的,但我对于父亲的了解和认识极深。他溺爱我,也鞭策我,更有过一些多么不合理的事情表现他的专制,但是我也得原谅他与日俱增的坏脾气,和他日渐衰弱的肺病身体。

父亲实在不应当这样早早离开人世,他是一个对工作认真努力,对生活有浓厚兴趣的人,他的生活多么丰富!他生性爱动,几乎无所不好,好像世间有多少做不完的事情,等待他来动手,我想他的死是不甘心的。但是促成他的早死,多种的嗜好也有关系,他爱喝酒,快乐地划着拳;他爱打牌,到了周末,我们家总是高朋满座。他是聪明的,什么都下功夫研究,他害肺病以后,对于医药也很有研究,家里有一只五斗柜的抽屉,就跟个小药房似的。但是这种饮酒熬夜的生活,便可以破坏任何医药的功效。我听母亲说,父亲在日本做生意的时候,常到酒妓馆林立的街坊,从黑夜饮到天明,一夜之间喝遍一条街,他太任性了!

母亲的生产率够高,平均三年生两个,有人说我们姊妹多是因为父亲爱花的缘故,这不过是迷信中的巧合,但父亲爱花是真的。我有一个很明显的记忆,便是父亲常和挑担卖花的讲价钱,最后总是把整担的花全买下。于是父亲动手了,我们也兴奋地忙起来,廊檐下大大小小的花盆都搬出来。盆里栽的花,父亲好像特别喜欢文竹,含羞草,海棠,绣球和菊花。到了秋天,廊下客厅,摆满了秋菊。

花事最盛是当我们的家住在虎坊桥的时候,院子里有几大盆出色的夹竹桃和石榴,都是经过父亲用心培植的。每年他都亲自给石榴树施麻渣,要臭好几天,但是等到中秋节,结的大石榴都饱满得咧开了嘴!父亲死后的第一年,石榴没结好;第二年,死去好几棵。喜欢迷信的人便说,它们随父亲俱去。其实,明明是我们对于剪枝,施肥,没有像父亲那样勤劳的缘故。

父亲的脾气尽管有时暴躁,他却有更多的优点,他负责任地工作,努力求生存,热心助人,不吝金钱。我们每一个孩子他都疼爱,我常常想,既然如此,他就应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使生命得以延长,看子女茁长成人,该是最快乐的事。但是好动的父亲,却不肯好好的养病。他既死不瞑目,我们也因为父亲的死,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们努力渡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我也不喜欢受人恩惠,因为报答是负担。父亲的死,给我造成这一串倔强,细细想来,这些性格又何尝不是承受于我那好强的父亲呢!

童年在北平的那段生活,多半居住在城之南──旧日京华的所在地。父亲好动到爱搬家的程度,绿衣的邮差是报告哪里有好房的主要人物。我们住过的椿树胡同,帘子胡同,虎坊桥,梁家园,尽是城南风光。

收集在这里的几篇故事,是有连贯性的,读者们别问我那是真是假,我只要读者分享我一点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的愚呆而神圣吗?

1960年7月

(选自《城南旧事》,北京出版社1984年版)

【双线并行,交相生辉──浅析林海音《爸爸的花儿落了》(张百栋)】

《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个题目,语带双关,一是实指爸爸种的夹竹桃的垂落,二是象征禀性爱花的爸爸的辞世。小说以此为题,含而不露,哀而不伤。

爱花,是爸爸的禀性。但作品中,它并没有把爸爸写成一个花匠或园艺家,也没有做泼墨的描写,只是把它作为线索贯穿小说的始末。小说开头写道:

我的襟上有一朵粉红色的夹竹桃,是临来时妈妈从院子里摘下来给我别上的,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时一样!”

小说的中间写道:

爸爸是多么喜欢花。

……他回家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浇花。那时太阳快要下去了,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爸爸摘下一朵茉莉插到瘦鸡妹妹的头发上。

小说的末尾写道:

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的,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石榴树大盆底下也有几粒没有长成的小石榴……

……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

爸爸的花儿落了。

这些描写在小说中是作为布局谋篇的手段而存在的。它除使作品浑然天成外,我以为其深层意义还在于:其一,借花的柔性来调和爸爸性格中的刚性,使爸爸的严厉和慈爱和谐协调地发展;其二,“花”在这里已经超然而成了一种象征的事物。象征使作品更具内涵。爸爸身体健康时,花开得挺旺;爸爸病危时,成为对子女的关怀、鼓励;爸爸辞世时,花儿落了。

与爸爸爱花这条线索并行的另一线索是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前,写爸爸病倒了,不能参加“我”的毕业典礼。爸爸病得怎样?能否治好?作品在此设置了悬念。接着宕开一笔,采用插叙的方法,把爸爸多年来对子女的严厉管教,对子女真诚的爱,通过不让“我”上学迟到这件事,作为重点进行描写。这些材料看来很琐细,并不伟大,但却塑造了一个可亲可敬的“严”在其外、“爱”在其内的爸爸形象。孩子逃学,“爸爸气极了,一把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抄起鸡毛掸子,“把我从床头打到床角,从床上打到床下”,这是够狠的了。但却出人意外,在“我”上学之后,爸爸竟到学校看“我”来了,“我走出了教室,站在爸爸面前。爸爸没说什么,打开了手中的包袱,拿出来的是我的花夹袄。他递给我,看着我穿上,又拿出两个铜板来给我。”真是“道是无情却有情”。真、善、美在此时此地,在爸爸这一形象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毕业典礼中,作者又疏密有致地叙述爸爸叫“我”到银行汇款的事。汇款,本是大人干的事,可是爸爸又出人意外地让“我”去干,还说这是“闯练”。

作者之所以选取以上这两件事作重点的铺写,我想其意重在表现教孩子热爱学习和学会生存,侧重点是不相同的。

毕业典礼后,英子听到了爸爸辞世的消息,表现出了惊人的“镇定”“安静”。再联想到英子在毕业时成为优秀生,“代表同学们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这样看来,爸爸的花儿虽然落了,但所结出的果实却是硕大的。小说把因果关系表现得如此显眼,如此突出,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这就是作者力图要表现的主题。

爸爸爱花和毕业典礼这两条线索中,前者应是主线,因为作品所要刻画的主要形象是爸爸,在作品中是起主导作用的。而后者则是副线,是为情节的发展有序而设置的,它对主线只是起着烘托、映衬、推动的作用。然而这两条线索相互辉映,既有利于情节的展开,又使两个人物主次分明,相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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