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胡建传原文与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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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字子孟,河东人也。孝武天汉中,守军正丞,贫亡车马,常步与走卒起居,所以慰藉走卒,甚得其心。

时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建欲诛之,乃约其走卒,曰:“我欲有所诛,吾言取之则取,斩之则斩。”于是当选士马日,监御史与护军诸校列坐堂皇①上。建从走卒趋至堂皇下拜谒。因上堂皇,走卒皆上。建指监御史曰:“取彼!”走卒前曳下堂皇。建曰:“斩之!”遂斩监御史。

护军诸校皆愕惊,不知所以。建亦已有成奏在其怀中,遂上奏曰:“臣闻军法,立武以威众,诛恶以禁邪。今监御史公穿军垣以求贾利,私买卖以与士市,不立刚毅之心,勇猛之节,亡以帅先士大夫,尤失理不公。用文吏议,不至重法。黄帝《李法》曰:”壁垒已定,穿逾不由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臣谨按军法曰:“军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焉。'臣于用法疑,执事不诿上,臣谨以斩,昧死以闻。”

制曰:“《司马法》曰:”国容②不入军,军容③不入国。'何文吏也?三王或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或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或将交刃而誓,致民志也。建又何疑焉?“建由是显名。

后为渭城令,治甚有声。值昭帝幼,皇后父上官将军安与帝姊盖主私夫丁外人④相善。外人骄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杀之。客臧公主庐,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将吏卒围捕。盖主闻之,与外人.上官将军多从奴客往,奔射追吏,吏散走。主使仆射劾渭城令游徼伤主家奴。建报亡它坐。盖主怒,使人上书告建侵辱长公主,射甲舍⑤门,知吏贼伤奴,辟报,故不穷审。大将军霍光寝其奏。后光病,上官氏代听事,下吏捕建,建自杀。吏民称冤,至今渭城立其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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