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李天馥传》原文逐段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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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他的祖辈在明朝初年因为军功得以世袭庐州卫指挥佥事,在合肥安了家。有一个同宗族的子弟是永城卫籍贯,李天馥就用永城卫的籍贯(参加了乡试考试)考中了举人。顺治十五年,考中进士,被选拔为庶吉士,授予检讨的官职。他见闻广博,善于选取其中精要,用心研究经世之学,名声很大。多次升迁之后担任内阁学士,充任经筵讲官。每次当值侍奉皇上时,有什么见解,他都毫无隐瞒地全部陈述出来,圣祖皇帝很器重他。康熙十九年夏天,遭遇大旱灾,(皇上)命(李天馥)和大学士明珠会同三法司审查复核囚犯,有值得同情或证据不全有所怀疑的罪囚,都按照最末一等替他们减刑。不久(李天馥)升任户部侍郎,又调到吏部任职。他拒绝一切馈赠贿赂,性情严厉,不徇私情,考核官吏政绩时(人们)称赞他公平。康熙二十七年,升任工部尚书。河道总督靳服建议修筑高家堰重要提防,约束黄河水道使之从清口流出,停止疏通海口;于成龙主张疏通下河(入海口)。皇上召两人进京入宫问询,(两人)仍然各自坚持自己的说法,(皇上)将此事下达给朝中大臣详细讨论,李天馥认为下河海口应当疏通,高家堰重堤应该停止修筑,皇上认为李天馥说得对。李天馥曾先后在刑部、兵部、吏部任职。

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学士。上曰:机务重任,不可用喜事人。天馥老成清慎,学行俱优,朕知其必不生事。三十二年,以母忧回籍,上赐贞松榜御书,勉以儒者之学;复谓:天馥侍朕三十馀年,未尝有失。三年易过,命悬缺以待。三十四年,服阕,起故官,入阁视事。上亲征厄鲁特,平定朔漠,兵革甫息,天馥务以清静和平,与民休息。尝谓:变法不如守法。奉行成宪,不失尺寸,乃所以报也。三十八年,卒,谥文定。

康熙三十一年,被授予武英殿大学士。皇上说:机密的事务责任重大,不能任用喜欢多事的人。李天馥为人老成,清廉谨慎,学问品行都很优秀,我知道他一定不会生事。康熙三十二年,(李天馥)因为母亲去世而回到原籍,皇上赐给他亲笔书写的贞松匾额,用大儒的学识勉励他;又说:李天馥侍奉我三十多年,不曾有过失。三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命令(有关部门)把李天馥担任的官职暂时空缺起来,等他守孝期满回来。康熙三十四年,李天馥服丧期满,(朝廷)起用他担任先前的官职,进入内阁处理政事。皇上亲征厄鲁特,平定北方大漠,战争刚刚停止,天馥致力于清静和平,让老百姓能够得到休整。他曾说:变法不如守法。奉行现成的法规制度,严格实施,不偏移一丝一毫,才是我报效国家朝廷的方法啊。康熙三十八年,李天馥去世,谥号为文定。

天馥在位,留意人才,尝应诏举彭鹏、陆陇其、邵嗣尧,卒为名臣。为学士时,冬月虑囚,有知县李方广坐当死,天馥言其有才,得缓决,寻以赦免。刑部囚多瘐毙,为庀屋材,多为之所,别罪之轻重以居,活者尤众。事亲孝,居丧庐墓,有双白燕飞至,不去,人名其居为白燕庐。子孚青,进士,官编修。父丧归,不复出。

李天馥在位时,注重人才,曾响应皇上诏令举荐彭鹏、陆陇其、邵殿尧,(这些人)最终都成为名臣。(李天馥)担任学士时,冬月审查复核囚犯,有一名知县李方广犯罪被判处死刑,李天馥说这个人有才华,得以暂缓处决,不久就因为遇上大赦免除死刑。刑部的囚犯很多人(因为监狱条件恶劣)死在狱中,李天馥筹集建造房屋的材料,为囚犯建造了更多牢舍,根据罪行的轻重让他们分别在不同的牢房里,存活下来的囚犯很多。李天馥侍奉父母很孝顺,在服丧期间在父母墓旁搭盖茅屋守墓,有一双白燕飞来,不离开,人们称他守墓的茅屋为白燕庐。他的儿子李孚青,考中进士,担任编修的官职。父亲去世后服丧而回乡,不再出来做官。

(节选自《清史稿列传五十四》)

【注】①【卫】古代九畿之一。为各级诸侯的领地及外族所居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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