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语文《纪念刘和珍君》名家赏析
阮籍式的深情离骚式的表述——《记念刘和珍君》艺术特点
在我的感觉中,鲁迅先生的《记念刘和珍君》真是一篇至文。在同是纪念进步青年或革命者这一点上,我以为它的艺术成就远远超出了后来所写的《为了忘却的记念》。
本文不打算搞对比分析,只想就《记念刘和珍君》作些艺术上的探究;但我又以为这些探究在很大程度上是该文所独有或比较突出的。我想在艺术上有以下三点颇值得深究:
一、在创作原动上,他善于摄取“现代社会的魂灵”,他深感世态炎凉,窥熟于“世人的真面目”,尤其对那“宁蜷伏堕落而恶进攻”的国民精神深感愤怒。(人教社教参)他的写作就是以所谓世态人情为着眼点来看取社会与人生,摄取其“魂灵”给人以惊心动魄的警示。作者是浸润于中西文明的知识种子,他深感时代进步对于中国社会特殊的作用;在文明与野蛮的残酷较量中,他尤感文明的无力和孱弱,而野蛮是多么的凶残与下劣,特别是那些自甘堕落、为虎作伥的阴暗“动物”们的所作所为!他除了用笔于“始终微笑着”、“从容转辗”“干练坚决”的刘和珍与杨德群们,展示中国女性的勇毅和温和,“虽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的形象;还着眼于罪恶的段政府,下劣的无耻文人,以及那些庸人与“闲人”,文中虽没有勾画他们的“尊容”,但强烈的比照与暗示使那些在阴暗潮湿里的阴暗物们显得多么的丑陋!这种比照与暗示极具有战斗性与鼓动性,可以说这是该文不同于一般悼文的地方。
二、在创作的立场与原则上,有一点通常被人忽视了,就是那个在《故乡》中就已经显露的人道主义思想和现实主义的怀抱与民族之爱。我们知道作者有生计流离之忧,但他又有着中国历代正直的知识分子所具有的可贵品质,尤其是杜甫以来的关怀政治现实与民族前途的人们身上所具有的。在意识的层面上,“我”更多的是传达出一种“叹息肠内热”的文化—政治情绪,因而读来颇能撼动人心。作者为何对“三·一八”惨案如此地表示出自己极大的愤慨呢?这不外于戮杀烈士或青年使他感到极点的悲愤。“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他仍然是从进化论的角度,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而青年代表未来,知识就是文明与未来的标记。他将议论提高到民族存亡的高度,足以见出他的制高的峻拔与浑厚,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对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强烈的期待。而这些都厚寄于传承文明与进步知识的人们身上。他对知识分子的责任感与道义感的苛求程度是如此的强烈!因此,正如到见一枚硬币的另一面,我们对作者为什么尤痛斥无耻文人的阴险论调就不难理解了。
三、应当说,在本文中,鲁迅的思想情感是深刻而复杂的。鲁迅从不掩盖自己思想的复杂性,他长于解剖自己,甚至于无情,其精神尤感人与可贵。他一再强调“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却又感觉到“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呜呼,我说不出话,……”他想说的,有必要说的太多,但现实的黑暗又使他出离地愤怒。刘和珍是他的学生,是他的学识热烈的求知者,他回忆起当初订阅《莽原》的情形,从这一点感觉有些写作的必要,“但我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她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而不仅仅是这一点点的所谓的感激。他说,她不是“苟活到现在的我”的学生,而是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的青年。但他又说,“造化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逝,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说到这次惨案所引起的反响和意义时,他沉痛地说:“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然而在文章的结尾,他又说:“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苟活在淡红的血色中,又会依稀地看见微茫的希望……”这些几乎矛盾的语言,并非是作者逻辑上的失误,而是充分地表达出了作者的无言的苦痛、愤怒、悲哀与告祭的心情。同时在措辞闪烁与词锋隐显之中,又分明地让人感受到社会与生存环境的凶残所达到的非人间的程度。应当说,作者还有许多想表达的,要表达的,但他徘徊于“两间”,纠缠于生死,沉耽于过去、现在与将来,而他思绪纷乱,也实在不能完全地沉静于他的心去作冷静的理性思索,于是他只好将这些“奉献于逝者的灵前”,奉献给广大的读者。我们看到的是一颗被各种外力作用而已破碎的心灵!总之,是这样,还有什么其他的言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