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敬词、谦词用法分类
古汉语中有一种副词,使用时常表示自谦或对对方的尊敬,能在表达应有礼节的同时拉近说话人之间的距离,浓化双方的感情。这类词一般称为“表敬副词”或“谦敬副词”,可分为“敬词”和“谦词”两类。这类词在古汉语中的使用十分普遍,而且数量很多。比如,常见的“敬词”就有“请”“敬”“谨”“承”“奉”“幸”“惠”“蒙”“垂”等;常见的“谦词”就有“辱”“敢”“窃”“伏”“伏惟”“忝”“猥”等。
一、敬词
常见的“敬词”按其后面的动作发出者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1.请。
“请”后面的动词表示的可以是说话者本人的动作,也可以是对方的行为。翻译时,前者是“请你做某事”;后者是“请你允许我做某事”,而且这种用法在古汉语里比较常见。例如:
(1)(曹刿)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左传·庄公十年》)
(2)相如曰:“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敬、谨、承、奉。
这几个副词都表示对对方的恭敬。它们修饰的动词都表示说话人自己发出的动作或行为,因为没有相应的现代词语对其作出翻译,所以可以不译。例如:
(1)太后曰:“敬诺。年几何矣?”(《战国策·赵策》)
(2)楚王曰:“唯唯,诚若先生之言,谨奉社稷而以从。”(《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3)常欲承答来旨。(白居易《与元九书》)
(4)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战国策·燕策三》)
3.幸、惠、蒙、垂。
这几个副词都表示对对方的尊重与恭敬。它们所修饰的动词都表示听话人(对方)发出的动作或行为。“幸”表示对方这样做使自己感到幸运;“惠”表示对方这样做是对自己的照顾;“蒙”表示对方这样做给自己带来了好处;“垂”表示对方(大多是长辈或上级)的行为是对自己的关照;“枉”表示对方屈尊做某事迁就自己。例如:
(1)西门豹曰:“至为河伯娶妇时,愿三老、巫祝、父老送女河上,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史记·滑稽列传》)
(2)君惠吊亡臣重耳,身丧父死。(《国语·晋语二》)
(3)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曾巩《寄欧阳舍人书》)
(4)首垂问以鄙况。(白居易《答崔侍郎书》)
二、谦词
“谦词”按其后面的动作发出的对象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1.辱。
一般指听话人对说话人这样做了,使听话人受到了屈辱。它所修饰的动词是听话人发出的动作或行为,因为没有相应的现代词语对其作出翻译,所以可以不译。例如:
(1)辱收寡君,寡君之愿。(《左传·僖公四年》)
2.敢、窃、伏、伏惟。
这几个副词都表示说话人的谦卑态度。它们修饰的动词都是说话人自己发出的动作或行为。“敢”是“岂敢”“冒昧”之意;“窃”是“不敢直接以为如何”或“不敢直截了当地说出”,有“私自”“私下”之意;“伏”指“趴在地上”,是“以卑承尊”;“伏”常同“惟”组成固定结构“伏惟”,是“趴在地上想”的意思。例如:
(1)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左传·隐公元年》)
(2)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李斯《谏逐客书》)
(3)伏闻太子玉体不安,亦少间乎?(枚乘《七发》)
(4)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李密《陈情表》)
3.忝、猥。
这两个副词都表示自谦与尊人。它们修饰的动词既可以表示说话人发出的动作或行为,也可以表示听话人发出的动作或行为,还可以表示讲话中涉及的第三者发出的动作或行为。“忝”是“有愧于”的意思;“猥”有“苟且”“枉屈”的意思。例如:
(1)臣受恩偏特,忝任师傅,不敢自同凡臣,括囊避咎。(《后汉书·杨赐传》)
(2)昔子忝私。贻我蕙兰。今子徂东。何以赠旃?(潘正叔《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
(3)先君忝参前朝相国,先母累封大郡夫人。(汤显祖《紫钗记·春日言怀》)
(4)望无耆耇之德,而猥讬宾客之上,诚自愧也。(《后汉书·隗嚣传》载《方望辞嚣书》)
(5)然窃恨足下不深惟其终始,而猥随俗之毁誉也。(杨恽《报孙会宗书》)
(6)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诸葛亮《出师表》)